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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比萘芬治療手足癬的療效比較

為瞭解特比萘芬(商品名蘭美抒)片劑口服, 霜劑外用及兩者合用治療手足癬的療效及安全性, 我們近期對59例門診手足癬患者進行了臨床療效觀察比較, 報告如下。

1資料和方法

1.1病例選擇:入選的59例患者中手癬30例、足癬29例(同時有手足癬者, 僅以其中較重的一種作為觀察對象)。 其中單純外用特比萘芬霜組25例, 男8例, 女17例, 手癬12例、足癬13例。 單純口服特比萘芬片劑組16例, 男9例, 女7例, 手癬10例、足癬6例。 外用特比萘芬霜加口服特比萘芬片劑組18例, 男12例, 女6例。 手癬8例、足癬10例。 3組病人的平均年齡、病程經統計學處理無顯著性差異。

所有病例年齡均在15歲以上, 治療前2周未用過其它抗真菌藥, 並且治療前經臨床及真菌學檢查確診者。 凡手足癬伴有甲癬或伴有嚴重的系統性疾病者不納入觀察。

1.2治療方案:特比萘芬片劑250mg, 日1次共2周;特比萘芬霜外用日2次共2周;特比萘芬片劑250mg, 日1次, 加特比萘芬霜外用日2次共2周。 治療藥物特比萘芬片劑及特比萘芬霜劑系瑞士諾華製藥有限公司生產。

1.3觀察方法:用藥後第7天、第14天及第28天(即停藥後2周)各隨訪1次, 每次隨訪按評價標準對患者的皮損情況及臨床症狀進行評價, 記錄不良反應, 並做真菌鏡檢, 部分患者還做真菌培養。 同時對18例患者進行了治療前後的肝功能(ALT)檢查, 以評價藥物的安全性。

1.4評價標準:痊癒為症狀和皮損完全消失;顯效為症狀和皮損好轉≥60%;進步為症狀和皮損好轉20%~60%;無效為症狀和皮損好轉《20% 。

療效指數=“治”療前積分-治療後積分/治療前積分。 真菌學評價標準分消除及未消除2級。 消除 為鏡檢或培養均陰性, 未消除為鏡檢或培養仍陽性。

2結果

用藥14日後, 特比萘芬片劑、霜劑和兩者合用3組的有效率(痊癒率+顯效率)分別為88%、87.5%和94.5%;真菌學治癒率分別為96%、93.8%和83.3%(卡方檢驗, P均》0.05)。 在停服特比萘芬後2周, 3組的有效率分別為100%、93.8%和100%;真菌學治癒率分別為96%、100%和94.4%(卡方檢驗, P均》0.05), 說明口服特比萘芬的兩組, 停藥後真菌學治癒率仍在進一步上升。 此外, 停藥2周後, 特比萘芬片劑和霜劑合用組的臨床痊癒率(77.8%)高於單純特比萘芬片劑組(68.8%);特比萘芬片劑組的臨床痊癒率(68.8%)明顯高於霜劑組(40%),

但兩組經卡方檢驗

P均》0.05, 差異無顯著性。 停藥2周後, 特比萘芬片劑和霜劑合用組的臨床痊癒率(77.8%), 明顯高於霜劑組(40%), 兩組經卡方檢驗P《0.05, 差異有顯著性 。

3討論

特比萘芬是一種新合成的廣譜抗真菌活性丙烯胺類藥物, 它能抑制真菌細胞壁的角鯊烯環氧化酶, 使麥角固醇的合成受阻, 並且使角鯊烯在局部聚集, 真菌細胞脂質沉積, 從而使真菌細胞膜破裂, 達到殺真菌作用, 因而特比萘芬是一種殺真菌劑[1]。 我們採用特比萘芬片劑、霜劑和兩者合用這3組不同的用藥方法治療59例手足癬, 結果表明3組均有良好的療效, 在停服特比萘芬後2周, 3組的有效率、真菌學治癒率仍在進一步上升, 說明該藥停用後仍有藥物後效應,

這可能與停用該藥後它仍能在角質層保持較高的濃度有關。 此外, 停藥2周後, 特比萘芬片劑和霜劑合用組的臨床痊癒率高於單純特比萘芬片劑組, 但兩組經卡方檢驗P》0.05, 差異無顯著性;特比萘芬片劑組的臨床痊癒率明顯高於霜劑組, 但兩組經卡方檢驗P均》0.05, 差異也無顯著性, 這可能與我們觀察的病例數太少, 差異的顯著性還沒有表現出來有關。 停藥2周後, 特比萘芬片劑和霜劑合用組的臨床痊癒, 明顯高於霜劑組, 兩組經卡方檢驗P《0.05, 差異有顯著性。

特比萘芬主要抑制真菌壁的角鯊烯環氧化酶, 而與細胞色素P450僅有微弱的親和性, 不良反應少, 一般無明顯的肝腎不良反應[2]。 本次觀察的59例手足癬患者, 未見有消化道不良反應,

其中18例治療前後檢查了ALT, 有1例治療後ALT輕度升高(由650nmol·s-1/L→717nmol·s-1/L), 因此對於口服特比萘芬的患者要詳細詢問病史, 有肝炎者不要使用, 並且治療前後應檢查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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