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源性致癌因素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內分泌功能紊亂 激素是神經體液調節機體發育和功能的重要物質, 在正常狀態下, 各種激素維持著動態平衡的關係。 當疾病或某種外因引起內分泌紊亂的時候, 可使某些激素刺激相應敏感的組織器官, 尤其是性激素的紊亂, 更能導致細胞的增殖, 甚至癌變。
二、神經精神因素 傳統中醫理論認為有些癌症是七情鬱結、氣血凝滯引發的。 不少癌症患者有精神創傷的歷史, 可見人的精神狀態和癌症有著重要的關係。 現代醫學證明, 各種刺激因素長期而且過度地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
三、 免疫機能 人體具有抗癌免疫機能, 如果這種免疫機能強, 可以殺滅癌細胞;如果這種免疫機能弱, 在致癌因素作用下容易發生癌症。 由此可見, 癌症的發生與每個人的免疫狀況關係密切。 當一個人免疫功能受到抑制或免疫缺失的時候, 常可引起淋巴系統癌和與病毒有關的惡性腫瘤。
四、 遺傳因素 某些癌的發生與遺傳因素有密切的關係, 如視網膜母細胞瘤、腎母細胞瘤、嗜鎘細胞瘤、神經母細胞瘤、結腸腺癌、乳腺癌、胃癌等均有較明顯的遺傳傾向或家族聚集性。 但是, 癌症的遺傳機理目前還不清楚。
總之, 癌症的發生與人體內部因素有著重要的關係, 我們要克服過度緊張或抑鬱情緒, 一旦發現內分泌功能紊亂、免疫功能缺損, 就要積極求治, 消除內源性致癌因素, 掌握預防癌症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