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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漏服了 需要補服嗎?

日常生活中, 人們常會由於種種原因而忘記按時服藥。 於是, 有人想“亡羊補牢, 猶為未晚”, 乾脆兩次劑量的藥物一次服用, 以此補上漏吃的。 其實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

我們知道, 每種藥物的藥效是按其藥理作用, 並通過一定的用量和給藥次數來實現的。

通常每日用藥劑量及次數, 按照藥物在人體內的代謝特點而定, 當然醫生可根據患者的身體狀況、年齡及病情, 適當給予調整, 目的是使藥物在人體內保持一個相對穩定的治療濃度。

一種藥物間隔多長時間服用, 是有科學依據的, 患者既不能隨意延長,

也不能自行縮短。 延長服藥間隔時間, 會影響藥物的治療效果。 如抗菌消炎藥漏服了或延長了用藥間隔時間, 都會影響療效, 還可能加速細菌產生耐藥性, 引起不良後果。

相對拖延服藥時間, 急於治好病, 於是盲目增加服藥次數, 縮短服藥間隔時間對人體的傷害更大。 會使體內藥物濃度過高引起或加重副作用, 如抗高血壓藥加大劑量, 結果很可能引起低血壓, 從而導致一些難以預料的心血管病;增加抗糖尿病藥物的劑量, 則易導致低血糖反應, 甚至發生暈厥, 嚴重時還會使藥物在體內蓄積中毒。

如果藥物漏服發生在兩次用藥間隔時間的1/2以內者, 應立即按量補服, 下次服藥仍可按原間隔時間。

如漏服時間已超過用藥間隔時間的1/2,

則不必補服, 下次務必按原間隔時間用藥。 亦可在發現漏服後立即補服, 下次服藥時間依此次服藥時間順延。 瀉藥超過服藥時間2小時後則不要加服, 下次按時吃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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