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人們常會由於種種原因而忘記按時服藥。 於是, 有人想“亡羊補牢, 猶為未晚”, 乾脆兩次劑量的藥物一次服用, 以此補上漏吃的。 其實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
我們知道, 每種藥物的藥效是按其藥理作用, 並通過一定的用量和給藥次數來實現的。
通常每日用藥劑量及次數, 按照藥物在人體內的代謝特點而定, 當然醫生可根據患者的身體狀況、年齡及病情, 適當給予調整, 目的是使藥物在人體內保持一個相對穩定的治療濃度。
一種藥物間隔多長時間服用, 是有科學依據的, 患者既不能隨意延長,
相對拖延服藥時間, 急於治好病, 於是盲目增加服藥次數, 縮短服藥間隔時間對人體的傷害更大。 會使體內藥物濃度過高引起或加重副作用, 如抗高血壓藥加大劑量, 結果很可能引起低血壓, 從而導致一些難以預料的心血管病;增加抗糖尿病藥物的劑量, 則易導致低血糖反應, 甚至發生暈厥, 嚴重時還會使藥物在體內蓄積中毒。
如果藥物漏服發生在兩次用藥間隔時間的1/2以內者, 應立即按量補服, 下次服藥仍可按原間隔時間。
如漏服時間已超過用藥間隔時間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