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歲的老伴兒被診斷出慢性丙型肝炎, 王大媽不願意讓老伴兒住院, 還好醫生說, 病人的還處在慢性丙肝的早期, 主要通過藥物治療, 可以開一些藥帶回家治療。 但是由於治療需要至少6個月以上的時間, 於是, 嘩啦啦帶回來了一堆肝病的治療藥物。 王大媽感覺, 這些藥物應該不能亂放, 但是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儲備肝病藥物時, 量不宜太多, 保持3個月用藥量為宜。 在儲備的時候要注意藥物的使用期。 一般來說, 有效期表明的是藥品能夠使用的最後期限, 失效期表明的是藥品開始不能使用的起始時間。
肝病用藥應放在一個固定的地方, 最好是放在玻璃櫥、抽屜、藥箱內, 這樣可以避免日光直射、高溫、潮濕。 如果更換了包裝瓶, 一定要加藥品標籤, 寫清藥名、規格、用量等, 對名稱、用量有疑問的藥, 切勿使用, 以免出現意外, 並要注意防止小兒誤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