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1:哭鬧=靈丹妙藥
鏡頭一
為了讓格格學習用禮貌的語言向別人借玩具, 媽媽特意在家裡陪格格進行一些練習。
媽媽說:“格格, 請把你的芭比娃娃借給我玩一會兒, 行嗎?”
格格說:“媽媽你哭吧, 你一哭, 我就給你了。 ”
媽媽一時語塞。
重播1
媽媽從包裡取出手機放在桌上, 在等一個朋友的來電, 格格看見了, 向媽媽索要手機玩, 媽媽拒絕了。 格格不滿地大哭不止, 無奈之下, 媽媽只好把手機給了格格。
重播2
小格格已經吃了不少餅乾, 但還是絲毫沒有停止的跡象, 看來是要把這一小袋餅乾吃完才肯甘休。 媽媽不想讓她繼續吃下去,
狀況分析
從與媽媽的日常互動當中, 格格輕鬆地找到了一把打開禁區大門的鑰匙, 那就是“哭”!只要哭, 基本就能達成心願, 只要哭, 尤其是持續地哭, 一切皆有可能。
解決方案
1 做好心理準備
媽媽首先要做好心理準備, 在面對哭泣的格格時, 不要著急而亂了方寸, 別衝動, 也不要心軟, 要保持情緒穩定。
2 冷靜陳述原因
在限制格格某個需求之前, 要直接向格格陳述這個需求的不良結果, 比如餅乾吃太多會對身體造成什麼傷害,
3 保持平和態度
如果格格不同意並且大哭時, 媽媽要態度堅定、語氣平和, 千萬別被格格激怒了, 在向格格繼續陳述理由的同時, 要堅定地將餅乾拿走。
面對哭泣的格格, 媽媽千萬不要憤怒地離去而扔下格格不管, 要摟住她並安慰她:“噢, 媽媽知道格格是生氣了, 格格還想要, 但是, 餅乾吃多了確實會有……的結果, 格格也是知道的, 你要是不開心, 就哭一會兒吧, 媽媽抱著你陪著你, 哭一會兒就好了。 ”
4 及時轉移注意力
等格格哭一會兒、哭聲不再強烈的時候, 媽媽可以再解釋一遍某些需求不能被滿足的原因, 然後尋找一個格格比較感興趣的事情來轉移她的注意力。
邏輯2:拒絕我=不愛我
鏡頭二
剛滿3歲的小格格上了幼稚園, 班裡的小朋友大都是從托班升到小班來的, 而新入園的小朋友包括格格在內總共有5位, 班裡配了A、B、C、D四位老師。
由於剛剛入園, 格格有些不太適應, 所以總是纏著A老師寸步不離。 為了讓格格很快與其他老師及小朋友熟悉起來, 老師們共同商量了一個策略:每人輪流陪格格一天。 於是, 媽媽晚上跟格格聊天的時候, 就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
第一天晚上
媽媽問:“格格, 你喜歡A老師嗎?”
格格答:“不喜歡”
媽媽問:“那你喜歡B老師嗎?”
格格答:“喜歡”
第二天晚上
媽媽問:“格格, 你喜歡A老師嗎?”
“不喜歡。 ”
媽媽又問:“那你喜歡B老師嗎?”
“不喜歡。 ”
媽媽感覺很奇怪:“你昨天不是說喜歡B老師嗎?怎麼今天又不喜歡了?”
“因為B老師今天不抱我!”
“那你今天喜歡哪個老師呀?”
“我喜歡C老師。 ”
“為什麼今天喜歡C老師呢?”
“因為C老師今天抱我了。 ”
媽媽愕然……
重播1
為了趕一份稿件, 媽媽讓格格跟著阿姨一塊玩, 可是格格哭著堅持要媽媽陪媽媽抱, 媽媽很生氣, 說:“不行, 如果你再這樣, 媽媽就不理你不抱你了。 ”然後, 媽媽生氣地轉身離開, 走進書房, 關上房門, 任憑格格在門外嚎啕大哭。 最後, 阿姨把正在大哭的格格強行抱走了。
重播2
媽媽出差回來, 推開家門,
狀況分析
如同“只要哭就能達成目的”一樣, 格格從日常與媽媽的互動中又總結出一條“規律”——媽媽喜歡我、愛我的時候, 就會抱我, 媽媽生氣的時候, 就不理我、不愛我了。 由此, 格格得出結論:抱我的人一定喜歡我、愛我, 不抱我的人一定不喜歡我、不愛我。
解決方案
1 不要威脅孩子
當需要禁止格格做某項活動時, 不要採用威脅的方式, 例如“如果你……媽媽就不理你了”等。 這樣做不僅不能讓格格正確認識到被禁止的原因, 反而使格格沒有了安全感, 因為害怕失去媽媽的愛而放棄自己可能特別感興趣的活動,久而久之,格格就容易形成畏懼權威,看別人眼色行事的心理習慣。
2 正確地說“不”
正確禁止格格做某項活動的方法是:用格格可以理解的語言,簡明扼要地解釋原因,使格格在理解的基礎上適當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
3 多角度表達愛意
除了在擁抱時告訴格格媽媽愛格格,也要通過生活的其他方面來告訴格格,媽媽對格格的愛無處不在,即使是批評,也是出於對格格的愛。
4 尊重孩子的興趣
不要輕易禁止格格各種感興趣的探索活動,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創造條件讓格格的活動既能持續下去,又能符合大人的要求。例如媽媽看見格格在客廳裡玩水,即便害怕格格把客廳的地毯等其他物件損壞,媽媽也不要直接要求格格終止玩水活動,可以提出來轉移玩水地點,比如到洗手間裡繼續玩水。這樣既保護了格格對水的探索願望,又實現了不在客廳玩水的目的。
5 明確解釋原因
某些需要嚴厲禁止的情形,例如過馬路不能闖紅燈等對生命安全有威脅的類似活動,因為來不及解釋,所以首先需要立刻禁止,在脫離危險後再向孩子說明禁止的原因。而在日常的遊戲活動中,媽媽也可以和孩子一起玩交通燈的遊戲,逐漸教會孩子簡單的交通規則。
當寶寶通過他們的眼睛去看世界時,最初就如同瞎子摸象,會比較片面地根據自己的觀察來總結出有局限性的“規律”或“原則”,這些“規律”或“原則”是寶寶認識世界的基礎,如果我們能比較細緻地觀察寶寶的各種言語或行為反應,便能很快察覺出寶寶的認識缺乏哪些經驗,這樣就非常利於我們幫助寶寶建立更正確、更完善的概念,否則,這些錯誤或片面的概念就會隨著寶寶一起,被帶入寶寶的各種人際交往活動中去,進而給寶寶的成長增添很多煩惱,某些錯誤的認識基礎甚至會影響到寶寶對更為複雜事物的認識,造成難以轉變的、不恰當的思維定勢。
請媽媽們注意:寶寶事無小事,育兒活動細節決定成敗!多寶寶看世界的邏輯多一分理解,我們對寶寶的成長就多一分把握。
人類並非生來就懂得分享。瑞士一項最新研究顯示,人在幼年時期通常表現自私,直到七八歲才懂得與人分享。專家認為,這一突然轉變是人類基因和社會文化共同作用的結果。
糖果考驗瑞士蘇黎世大學恩斯特·費爾主持的實驗中,229名3至8歲瑞士兒童應邀參與3輪不同實驗。
各輪實驗中,每名兒童面臨兩種選擇。研究人員向每名兒童分別展示一張其他兒童的照片,要求這名兒童在3輪實驗中分別就如何與照片上的兒童分配所得糖果做出選擇。
第一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得一份糖果並需做出選擇,把一份糖果全部留給自己還是平分給另一名兒童。
第二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三份糖果,繼而選擇把兩份糖果分給另一名兒童、自己留一份,還是與另一名兒童平分。
第三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兩份糖果,選擇全部留給自己還是與他人各得一份。
年齡差異面對“利益”考驗,不同年齡段兒童做出不同選擇。
費爾在最新一期英國《自然》雜誌發表論文說,3至4歲兒童普遍顯現“利己”傾向,不考慮其他兒童的利益。5至6歲兒童的表現相差無幾。7至8歲兒童則有完全不同的表現。
實驗結果顯示,第一輪實驗中,近80%7至8歲兒童選擇與另一名兒童平分一份糖果,而非吃“獨食”。
第三輪實驗中,儘管面對獲得雙份糖果的誘惑,仍有多於40%的7至8歲兒童選擇與另一名兒童平分兩份糖果。
相反,3至4歲兒童中不足9%選擇平分。
分享觀念無處不在。第二輪實驗中,多數7至8歲兒童不願意讓另一名兒童獲兩份糖果,而自己僅得一份。
先天後天幾十年來,行為學家和社會學家一直爭論人類慷慨或自私的品質來自遺傳還是成型於社會塑造。
費爾在論文中揭曉,平等觀念和分享行為是先天與後天共同作用的產物。
實驗雖然沒有確定各種因素影響的比例,但結果顯示,基因與社會文化均對平等觀念和分享行為的形成發揮作用。
“正如性成熟是由生物學和基因造成,其他現象也可以這樣解釋,”費爾說,“平等觀念與分享行為也可以由生物學和基因造成。”
另外,實驗還顯示,沒有兄弟姐妹的兒童更加慷慨。這一結果出乎意料。
因為害怕失去媽媽的愛而放棄自己可能特別感興趣的活動,久而久之,格格就容易形成畏懼權威,看別人眼色行事的心理習慣。2 正確地說“不”
正確禁止格格做某項活動的方法是:用格格可以理解的語言,簡明扼要地解釋原因,使格格在理解的基礎上適當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
3 多角度表達愛意
除了在擁抱時告訴格格媽媽愛格格,也要通過生活的其他方面來告訴格格,媽媽對格格的愛無處不在,即使是批評,也是出於對格格的愛。
4 尊重孩子的興趣
不要輕易禁止格格各種感興趣的探索活動,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創造條件讓格格的活動既能持續下去,又能符合大人的要求。例如媽媽看見格格在客廳裡玩水,即便害怕格格把客廳的地毯等其他物件損壞,媽媽也不要直接要求格格終止玩水活動,可以提出來轉移玩水地點,比如到洗手間裡繼續玩水。這樣既保護了格格對水的探索願望,又實現了不在客廳玩水的目的。
5 明確解釋原因
某些需要嚴厲禁止的情形,例如過馬路不能闖紅燈等對生命安全有威脅的類似活動,因為來不及解釋,所以首先需要立刻禁止,在脫離危險後再向孩子說明禁止的原因。而在日常的遊戲活動中,媽媽也可以和孩子一起玩交通燈的遊戲,逐漸教會孩子簡單的交通規則。
當寶寶通過他們的眼睛去看世界時,最初就如同瞎子摸象,會比較片面地根據自己的觀察來總結出有局限性的“規律”或“原則”,這些“規律”或“原則”是寶寶認識世界的基礎,如果我們能比較細緻地觀察寶寶的各種言語或行為反應,便能很快察覺出寶寶的認識缺乏哪些經驗,這樣就非常利於我們幫助寶寶建立更正確、更完善的概念,否則,這些錯誤或片面的概念就會隨著寶寶一起,被帶入寶寶的各種人際交往活動中去,進而給寶寶的成長增添很多煩惱,某些錯誤的認識基礎甚至會影響到寶寶對更為複雜事物的認識,造成難以轉變的、不恰當的思維定勢。
請媽媽們注意:寶寶事無小事,育兒活動細節決定成敗!多寶寶看世界的邏輯多一分理解,我們對寶寶的成長就多一分把握。
人類並非生來就懂得分享。瑞士一項最新研究顯示,人在幼年時期通常表現自私,直到七八歲才懂得與人分享。專家認為,這一突然轉變是人類基因和社會文化共同作用的結果。
糖果考驗瑞士蘇黎世大學恩斯特·費爾主持的實驗中,229名3至8歲瑞士兒童應邀參與3輪不同實驗。
各輪實驗中,每名兒童面臨兩種選擇。研究人員向每名兒童分別展示一張其他兒童的照片,要求這名兒童在3輪實驗中分別就如何與照片上的兒童分配所得糖果做出選擇。
第一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得一份糖果並需做出選擇,把一份糖果全部留給自己還是平分給另一名兒童。
第二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三份糖果,繼而選擇把兩份糖果分給另一名兒童、自己留一份,還是與另一名兒童平分。
第三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兩份糖果,選擇全部留給自己還是與他人各得一份。
年齡差異面對“利益”考驗,不同年齡段兒童做出不同選擇。
費爾在最新一期英國《自然》雜誌發表論文說,3至4歲兒童普遍顯現“利己”傾向,不考慮其他兒童的利益。5至6歲兒童的表現相差無幾。7至8歲兒童則有完全不同的表現。
實驗結果顯示,第一輪實驗中,近80%7至8歲兒童選擇與另一名兒童平分一份糖果,而非吃“獨食”。
第三輪實驗中,儘管面對獲得雙份糖果的誘惑,仍有多於40%的7至8歲兒童選擇與另一名兒童平分兩份糖果。
相反,3至4歲兒童中不足9%選擇平分。
分享觀念無處不在。第二輪實驗中,多數7至8歲兒童不願意讓另一名兒童獲兩份糖果,而自己僅得一份。
先天後天幾十年來,行為學家和社會學家一直爭論人類慷慨或自私的品質來自遺傳還是成型於社會塑造。
費爾在論文中揭曉,平等觀念和分享行為是先天與後天共同作用的產物。
實驗雖然沒有確定各種因素影響的比例,但結果顯示,基因與社會文化均對平等觀念和分享行為的形成發揮作用。
“正如性成熟是由生物學和基因造成,其他現象也可以這樣解釋,”費爾說,“平等觀念與分享行為也可以由生物學和基因造成。”
另外,實驗還顯示,沒有兄弟姐妹的兒童更加慷慨。這一結果出乎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