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人群養生>母嬰>正文

妊娠合併慢性腎炎治療措施有哪些?

目前對慢性腎炎沒有特效治療藥物, 整個懷孕期間都應密切監護孕婦和胎兒, 根據孕婦、胎兒的狀況決定是否可以繼續妊娠, 並根據孕婦的血壓、尿蛋白、腎功能情況、孕周、胎盤功能及胎兒狀況, 綜合決定分娩時機及分娩方式。

1、 一般經過治療, 妊娠維持到三十六周時, 可以根據病情考慮終止妊娠。 此時胎兒已經成熟, 分娩可使胎兒及早脫離不利的環境, 同時也避免加重孕婦腎臟損害。

2、 合併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或者血壓不易控制、腎功能減退時, 在胎兒月齡較小時也應考慮通過藥物促使胎兒肺成熟,

以便及時終止妊娠。 在懷孕三十三周以後, 嬰兒已有存活可能, 如果這時出現嚴重的胎盤功能減退, 應及時進行剖宮產, 避免胎死宮內。

3、 分娩方式:因懷孕合併慢性腎炎時胎盤功能低下的機會增高, 需提前終止妊娠, 而且宮頸多不成熟, 胎兒對缺氧的耐受能力差, 所以應考慮剖宮產。 新生兒出生後因體質弱, 一般需要做特殊護理。
相關用戶問答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