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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慢性腎炎應注意哪些事項?

慢性腎炎的孕婦, 孕期中要有充足的休息、睡眠, 情緒穩定, 注意防止風寒、感染。 宜食用含優質蛋白質, 豐富維生素的食物, 並適當低鹽。 體質較弱或合併貧血者, 可適當補充滋補養品。 中期妊娠後, 臥床休息應取左側臥位, 定期到醫院檢查血壓, 化驗小便尤為重要。 如出現血壓增高, 水腫嚴重, 應及時用降壓藥, 利尿藥物。 合併感染時, 抗生素應選用對腎臟無毒副作用的藥物。 如氨青黴素、先鋒黴素。 因慢性腎炎易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或死胎, 孕期注意胎兒監護(B超瞭解胎兒發育情況, 胎盤功能, 羊水, 也可做胎兒監護,

瞭解胎兒在宮內無缺氧情況), 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胎兒宮內異常情況。 妊娠滿28周後, 最好住院觀察病情變化, 採取合理的冶療措施, 如中西醫結合冶療, 可取得較好的療效。 如血壓明顯升高達21.3/13.3KPA, 經積極治療不易控制, 血清肌酐達到或超過265.2微摩爾/升台盤功能嚴重減退或發生死胎, 應及時終止妊娠。

分娩方式選擇:如排除胎兒發育異常, 以剖宮產較安全。 患慢性腎炎的孕婦由於產時、產後可促使病情加重, 導致急性腎功能衰竭而死亡。 因此, 對病人應進行嚴密監護, 其新生兒出生後, 須做特別監護。 產褥期不宜授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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