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有的錯誤認識是“孩子在娘肚子裡多長幾天, 可以長大點兒”, 而忽略了“瓜熟蒂落”的道理。
過期妊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如孕末期孕酮過多或雌激素過少, 孕期及孕末期母體活動量過少或喜長期臥床及營養過剩, 維生素E過多者, 子宮收縮無力者, 還有一定遺傳傾向。 過期妊娠發生率約為4.5--9.5%, 伴有明顯胎盤功能不全者僅占1.2%, 其中80%為低體重兒。 死亡率極高, 圍生期過期組較足月產兒死亡率高2.8倍。 為何過期妊娠死亡機率如此之高呢?主要死亡原因是由於胎兒宮內慢性進行性缺氧, 胎盤老化, 消耗自身脂肪,
凡妊娠期超過42周(大於294天)均為過期妊娠, 應認真查對孕周數及預產期, 並參照胎兒發育情況及胎盤功能有無異常情況, 宮頸條件成熟者, 可做人工破膜或點滴催產素等引產。 在做引產的同時應做好新生兒的搶救工作, 儘量減少因新生兒窒息等造成的致殘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