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讓人對你產生好感。
一般來說, 人們都喜歡欣賞自己的人。 發現對方的優點, 並主動讚美幾句, 會讓對方更容易接納你的意見。 比如, 在說“正事”之前, 誇誇他的穿著打扮、人品態度等。
第二, 借用社會影響力。
人們都害怕與社會脫節, 會不自覺地“隨大流”, 仿效多數人的做法。 想讓對方相信你的話, 不如借助這種“群體力量”, 比如暗示對方“現在流行這樣”, 或者“前兩天剛跟人試過這種方法”等。
第三, 發揮權威效應。
多數人願意聽從專家或權威人士的意見, 在說服別人時, 不如利用一下“名人效應”, 告訴對方“這是某某大師的建議”或“某位名人也喜歡這樣做”,
第四, 把握互惠原則。
當你對著別人微笑時, 別人通常也會用微笑回報。 同樣的道理, 別人說話時點頭鼓勵、用肯定的目光看著他, 當輪到你發言時, 他也更容易肯定和相信你所說的話。
第五, 留下“證據”。
只要承諾了, 人們通常都會努力實現。 因此, 談好事情後讓對方給出承諾, 比如記在備忘錄上、找個見證人等。 下次遇到類似事情, 就可以提醒他“您上次不是拍著胸脯保證過了嗎”, 讓對方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