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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生雷泰(重組人干擾素γ)

【藥品名稱】 上生雷泰(重組人干擾素γ)

【是否處方】 處方藥

【是否醫保】 否

【運動員慎用】 否

【藥理作用】

1.干擾素γ能誘導抗病毒蛋白合成, 治療性病等病毒性疾病。

2.干擾素γ能降低肝內I、III型膠原mRNA水準, 阻止和減慢肝纖維化的發生, 表明對慢活肝及肝硬化有效。

3.由於具有很強的免疫調節作用, 干擾素γ已用於治療多種免疫性疾病, 及慢性肉芽腫等, 都取得了較好的結果。

【適 應 症】

惡性腫瘤、亞急性重症肝炎、肝纖維化(早期肝硬化)、感染與損傷性疾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病毒性疾病、系統性硬皮病、異位性皮炎、炎風濕性關節炎。

【用法用量】

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 上生雷泰的使用應遵照細胞因數治療的特點進行(不呈量效關係,應間歇使用, 與放化療或其他細胞因數聯合使用)。

1、常規治療方案(50-60kg):100-200萬IU/天, 肌注或皮下注射, 連續5天,停藥2天, 4周為一療程, 每療程間隔2周, 一般使用4-6個療程。

2、聯合治療方案:若與放化療聯合用藥, 在放化療前後或化療期間均可用藥, 若與IL-2聯合用藥, 可與IL-2交替使用(隔日1次)或1周用γ干擾素, 1周用IL肝纖維化和早期肝硬化, 肌注100萬IU/天,4周後改用隔日注射, 再用2周, 6周為一療程。 停藥2周後作肝功能及肝纖維化血液指標檢查, 指標有改善者, 應再重複3-4個療程。

【禁 忌】

1、已知對干擾素製品過敏者。

2、有心絞痛、心肌梗塞以及其他嚴重心血管病史者。

3、癲癇和其他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紊亂者。

4、有其他嚴重疾病而不能耐受體本品之副反應者。

【注意事項】

1、使用前應檢查, 如瓶子有裂縫、破損、瓶簽不清或過期失效者不可使用。

2、本品應溶解良好, 如有不可溶解的塊狀或絮狀物不可使用。

3、凡有明顯過敏體質者, 特別是對抗生素有過敏者, 應慎用。

4、兒童, 特別是幼兒應慎用本品, 必須使用者應在醫師嚴密觀察下謹慎使用。

【貯 藏】

2-8℃, 避光保存。

【規 格】

100萬IU

【批准文號】

國藥准字S1999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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