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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內分泌治療的幾點原則

1、內分泌治療和化療不宜在同一時間段內聯用。 以往一直認為內分泌治療是“療效不確切、可有可無的輔助治療”, 大部分醫生不敢單獨應用內分泌治療, 目前已肯定內分泌治療可取得與化療相近的療效, 單獨使用不僅可以發揮它們在不同時間段裡的最大作用, 也有利於觀察療效, 篩選出有效的治療藥物。 如果內分泌治療1-2個月後病情進展, 應果斷停用內分泌治療, 改用化療或其它新的內分泌藥物。

2、儘量延長內分泌治療的時間, 治療期間不必一味地追求CR+PR率, 更要重視CR+PR+≥6個月SD的臨床效益, 只要病情無進展(PD),

就應當一直堅持內分泌治療, 最好持續用藥3-5年時間。

3、儘早將內分泌治療作為一線治療, 從來曲唑(氟隆)的臨床研究結果看, 術前新輔助治療的有效率50%左右, 一線治療解救30%, 二線解救為20%左右。 另外, 儘管一線治療和二線治療的有效率有明顯差別, 仍不能放棄晚期患者的二線治療。

4、內分泌之間很少交叉耐藥, 若一種藥物耐藥可選用另一種內分泌藥物, 過去一度有效的患者再用新的內分泌藥物還可能有效。

5、要注意Her-2基因對內分泌治療耐藥的影響。

6、不要輕易放棄骨轉移病人的治療。 骨轉移屬不可測量病灶, 但它依然是可評估病灶, 來曲唑一線治療骨轉移的有效率為22%, 二線治療仍可達15-16%, 一線治療出現病變進展的中位時間為9-7個月。

用藥1-2個月後只要症狀改善, X線片顯示溶骨性破壞區出現很少的鈣化灶都應認為PR, 繼續堅持內分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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