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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藥法論--《醫學源流論》卷上

煎藥之法, 最宜深講, 藥之效不效, 全在乎此。 夫烹飪禽魚羊豕, 失其調度, 尚能損人, 況藥專以之治病而可不講乎?其法載于古方之末者, 種種各殊。 如麻黃湯先煮麻黃去沫, 然後加餘藥同煎, 此主藥當先煎之法也。 而桂枝湯又不必先煎桂枝, 服藥後須啜熱粥以助藥力, 又一法也。 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則以甘瀾水先煎茯苓。 如五苓散則以白飲和服, 服後又當多飲暖水。 小建中湯則先煎五味去渣, 而後納飴糖。 大柴胡湯則煎減半, 去渣再煎。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則煎藥成而後納大黃。 其煎之多寡, 或煎水減半,

或十分煎去二三分, 或止煎一二十沸, 煎藥之法, 不可勝數, 皆各有意義。 大都發散之藥及芳香之藥, 不宜多煎, 取其生而疏蕩。 補益滋膩之藥宜多煎, 取其熟而停蓄, 此其總訣也。 故方藥雖中病, 而煎法失度, 其藥必無效。 蓋病家之常服藥者, 或尚能依法為之。 其粗魯貧苦之家, 安能如法制度?所以病難愈也。 若今之醫者, 亦不能知之矣, 況病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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