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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必考其驗否論--《醫學源流論》卷下

天下之事, 惟以口舌之爭而無從考其信否者, 則是非難定。 若夫醫則有效驗之可征, 知之最易。 而為醫者, 自審其工拙亦最易, 然而世之擇醫者與為醫者, 皆憒憒而莫之辨, 何也?古人用藥, 苟非宿病痼疾, 其效甚速。 《內經》雲:一劑知, 二劑已。 又雲:覆杯而臥。 傷寒論雲:一服愈者, 不必盡劑。 可見古人審病精而用藥當, 未有不一二劑而效者。 故治病之法, 必宜先立醫案, 指為何病, 所本何方, 方中用某藥專治某症, 其論說本之何書, 服此藥後於何時減去所患之何症。 倘或不驗, 必求所以不驗之故, 而更思必效之法;或所期之效不應,

反有他效, 必求其所以致他效之故。 又或反增他症, 或病反重, 則必求所以致害之故, 而自痛懲焉。 更複博考醫書, 期於必愈而止。 若其病本不能速效, 或其病祇可小效, 或竟不可治, 亦必豫立醫案, 明著其說, 然後立方, 不得冒昧施治。 如此自考, 自然有過必知, 加以潛心好學, 其道日進矣。 今之醫者, 事事反此, 惟記方數首, 擇時尚之藥數種, 不論何病何症, 總以此塞責。 偶爾得效, 自以為功, 其或無效, 或至於死, 亦諉于病勢之常, 病家亦相循為固然, 全不一怪。 間有病家于未服藥之前, 問醫者服此藥之後, 效驗若何。 醫者答雲, 且看服後何如, 豈有預期之理, 病家亦唯唯自以為失言, 何其愚也。 若醫者能以此法自考, 必成良醫, 病家以此法考醫者,
必不為庸醫之所誤, 兩有所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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