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觀念表現為反復出現毫無意義的觀念、思想、印象或衝動, 如有的孩子強迫自己反復數窗欄杆的數目, 有的孩子睡前翻來覆去地把自己的衣服、鞋襪按一定的格式擺好, 有的孩子反復洗手等。
強迫行為表現為重複、刻板、儀式性行為, 但行為本身毫無意義, 也不會有任何有意義的結果, 有的孩子還可能有明顯的情緒焦慮不安, 若強行控制, 則焦慮情緒會更加嚴重。 這類孩子一般智力正常, 或高於正常, 常常是一些很善於思考的孩子, 並無其他精神異常。
造成的原因有:突然的精神創傷, 或長期高度的精神緊張,
預防措施有:要從小注意性格的培養, 家長應創設良好的家庭環境, 讓孩子生活在愉快幸福的家庭氛圍中。 對於那些先天素質不良的孩子, 爸爸媽媽應經常抽出時間陪伴他遊戲、學習, 鼓勵他與其他孩子一起玩, 對孩子不要過多要求, 爸爸媽媽有性格不良者, 尤應注意。
對患有強迫症的孩子, 主要採取心理治療, 要給予心理上的支持,
治療期間, 爸爸媽媽要全心參與, 正確對待孩子的病態, 既不要過分焦慮, 過多地擔心, 也不要採取強迫的手段橫加制止或體罰, 因為這種態度會使症狀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