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換生物瓣的患者一般只需口服抗凝藥物3~6個月, 所以在停用抗凝藥之後, 育齡婦女可以正常懷孕生子。 但是要做好孕期保健, 避免出現心功能不全。
其次, 換機械瓣的患者需終生抗凝, 所以在決定懷孕時應慎重考慮。 原因在於, 在妊娠最初三個月內服用香豆素類抗凝藥(華法令)有使胎兒致畸形的危險。 所以在孕期的前3個月須換用肝素類藥物(如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抗凝;在孕期的第4個月到第38周可以用香豆素類抗凝;孕期的第38周始, 雖然胎兒器官發育的相對成熟, 但為防止早產或其他原因導致的子宮等產道出血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