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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椎病復發的原因

傳統理論認為, 頸椎病分為頸型、神經根型、椎動脈型、交感型、脊髓型、混合型等不同的類型。 許多人都習慣於對號入座地把自己的頸椎病與書本裡的某一個類型機械地劃上等號, 而根本看不到各型之間的關係, 看不到此病的過去、當下與未來的關係。 殊不知, 頸椎病的發生是一個由輕到重危及不同的組織、產生不同症狀的過程。

頸型頸椎病系頸椎病的最早期類型, 以長期慢性頸部疼痛為主要表現;以肌肉勞損、無力、耐力下降為主要原因;頸椎的穩定性受到輕度的干擾;頸椎的生理曲度減小或消失。

此期, 主要病變組織在於肌肉, 椎間盤沒有顯著的退變。

如果疾病繼續發展, 椎間盤退變加重, 頸椎不穩加重, 進一步危及椎動脈, 導致眩暈, 則形成椎動脈型頸椎病;如進一步危及交感神經, 使植物神經功能紊亂, 則產生交感型頸椎病;如頸椎不穩並代償性骨質增生壓迫神經根, 使上肢麻木, 則形成神經根型頸椎病;如果壓迫脊髓, 使四肢麻木無力、大小便功能障礙, 則形成脊髓型頸椎病。

總之, 頸椎病從輕到重逐漸累及肌肉、椎間盤、椎間關節、椎動脈、神經根和脊髓, 是一個穩定性逐步丟失和代償的過程。

頸椎病重在預防, 我們的理想是不患任何頸椎病;即使患了頸型頸椎病, 最好能夠把它消滅在這一狀態, 使之不向椎動脈型、交感型或神經根型頸椎病發展;已經罹患椎動脈型、交感型頸椎病或神經根型頸椎病者,

一定要積極科學地治療, 防止向脊髓型頸椎病發展。

遺憾的是, 許多人不用發展的觀點看待頸椎病, 而是孤立地看待上述症型, 僅僅應用對症治療的方法進行治療, 而並不採取任何防止頸椎病進一步發展的措施。 其實, 一個症狀的消失並不代表疾病的治癒;相反, 在一種症狀消失之後, 下一種症狀到來之前, 恰恰是疾病的發展階段。 肌肉無力和耐力下降是促進頸椎病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只要這一因素持續存在, 頸椎病就會復發或加重。

總之, 僅僅採用對症治療的方法無異於“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難以抑制疾病的發展。

近年來, 頸椎病的手術治療取得了很大的進展, 而保守治療卻一直停留在這種“對症治療”階段, 可想而知, 其結果肯定是頸椎病的反復發作、逐漸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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