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在2008年被正式確立為法定節假日。 2008年的4月4日為第一個“清明節”法定假日。 清明節占時也叫三月節, 是二十四節氣之一。 在二十四個節氣中, 既是節氣又是節日的只有清明。 由於清明與寒食的日子接近, 而寒食是民間禁火掃墓的日子, 漸漸地, 寒食與清明就合二為一了, 而寒食既成為清明的別稱, 也變成清明時節的一個習俗。 清明之日不動煙火, 只吃涼的食品。
清明在西曆4月5日前後, 處於太陽黃經15度。 此時天氣晴朗, 氣候溫暖。 “清明”含意是氣候溫和、草木萌發, 杏桃開花, 處處給人以清新明朗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