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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出現藥物過敏 如何急救處理

藥物過敏的表現形式有很多, 輕的會出現皮膚紅腫瘙癢, 嚴重的出現哮喘、紫癜、過敏性休克, 不僅可能損傷肝臟、腎臟及大腦等器官, 還會導致血管擴張、血壓下降、局部喉頭水腫、呼吸困難, 甚至會危及生命。

有些藥物過敏, 在停藥後就可以好轉。 但也有時候, 僅停藥是不夠的。 藥物過敏時, 患者首先應該多喝些溫開水, 便於藥物儘快排泄, 同時要留意身體變化。 如果出現較嚴重的過敏症狀, 可能需要採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如服用抗組織胺、收縮血管的藥物, 或注射皮質激素等。 最好是一出現過敏就去醫院,

避免情況惡化。

藥物過敏反應常由藥物的降解產物或雜質引起, 通常與用藥劑量無關, 僅見於少數特異體質病人。 特異體質病人即使是使用常規劑量或者極小劑量時同樣會發生過敏反應。 藥物的過敏反應一般發生在用藥的當時或片刻之後, 也有的發生在用藥後的較長一段時間內。 藥物過敏反應主要表現為皮疹、蕁麻疹、藥物熱、哮喘、血管神經性水腫, 其中過敏性休克最為嚴重, 甚至可導致死亡。

常見的藥物如青黴素、頭孢唑啉、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普魯卡因、精製破傷風抗毒素、磷黴素鈉、複方新諾明、細胞色素c、各種疫苗、氨苄西林、阿莫西林、黃連素等均可引起過敏反應, 其中青黴系過敏反應發生率居各種藥物過敏反應的首位,

約佔用藥人數的0.7%~10%, 其過敏性休克發生率也最高, 佔用藥人數的0.004%~0.015%, 其中過敏性休克發病最急驟, 危險最大, 通常在注射後數秒鐘(甚至在剛注射的一瞬間)發生。 也有在數分鐘到半小時或在連續用藥的過程中發生。

注射青黴素停藥72小時以上者, 必須重新進行皮試, 陰性者方可再用此藥。 另外, 換用不同廠家生產或不同批號的青黴素, 亦必須皮試, 陰性者方可再用。 另外, 衛生部規定青黴素製劑(包括長效製劑、半合成製劑), 不論採用何種給藥途徑(即使是口服給藥), 用藥前都要做皮膚試驗, 陰性者方可使用。 近年, 衛生部審核批准青黴v鉀片免做皮膚過敏試驗。 總之, 青黴素皮試呈陽性者禁用青黴素類各種製劑。

發生過敏反應怎麼辦?具體做法是:

1.一旦發生藥物過敏反應, 應立即停止使用此藥, 並儘快送醫院治療或搶救, 離醫院遠的可先就地治療並搶救。 然後送醫院進一步檢查與處置。

2.如果出現血管神經性水腫、蕁麻疹, 應給抗組織胺藥物, 肌肉注射或靜脈給藥, 如10%葡萄糖酸鈣注射液、維生素c、地塞米松、賽庚啶、撲爾敏、敏迪、息斯敏、皮炎平霜、1%氫化可的松軟膏、樟腦酊等。

3.一旦出現過敏性休克, 應分秒必急地搶救, 立即使病人頭低位躺下, 皮下注射或肌注0.1%腎上腺素0.5~1.0毫克(小兒酌減), 也可用0.1~0.5毫克緩慢靜推(以0.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到10毫升)。 若皮下注射或肌注腎上腺素療效不好, 可改用4~8毫克靜滴(溶於5%葡萄糖500~1000毫升)。 呼吸困難時可緩慢靜脈注射氨茶鹼0.25~0.5克,

同時人工呼吸, 按病懷需要可給氧、保溫, 並注意維持呼吸與迴圈功能。

在使用青黴素、頭孢類、氟呱酸等高致敏藥物前, 必須進行皮試, 絕不可因過去不過敏而忽略。 此外, 曾有過藥物過敏史的人, 在醫生開藥前, 一定要告知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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