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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證施治的處方法則

辨證施治是中醫的精髓, 我們講的理法方藥, 實際上就是辨證施治的過程。 理就是辨證, 通過辨證, 確定病位、病性、病情、病因、病機。 辨現證很重要, 病證裡的重點是辨現證, 就是當前是一個什麼情況, 辨當前的證。 通過辨證得到一個證型, 依據證型確定相應的治法, 即“法隨證立”。 治法確定後, 依法選藥組方, 即“方從法出”。

一個好的醫生, 我看就是兩條, 第一就是辨證準確, 第二就是處方嚴謹。 辨證要很準確, 一個醫生要辨證準確, 要有相當多的經驗, 而且要理論嫺熟。 我強調用中醫思維、理論辨證, 不能中藥西用,

也不能按中醫辨證, 用西醫的方法治療。 中醫治病是治人, 同樣的病不同的人, 要用不同的處方, 無論男女、老少都有區別。 地域不同、時間不同、人物不同, 雖然都是一個證、一個法, 處方用藥也不盡相同。

確定證型、治法後, 最關鍵的就是處方, 處方就是用藥。 處方法則, 涉及君臣佐使, 君臣佐使就是處方法則。 方中的君臣佐使地位的確定, 是以藥力為核心的, 藥力不同, 它在方中的地位也不同。

君藥

君藥是處方中主要的藥物, 起主要作用。 君藥對病證來說是針對主證的, 主證定下來, 選的君藥在方裡藥力最大, 起主要作用。 “主病之謂君”不錯, 是正確的, 是必須尊崇的。 在主病之謂君的前提下, 應加上“力大者為君”, 只有藥力大才能起主要作用,

針對這個病的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 如果用錯了, 就治不好這個病。 想讓它做君藥, 必須讓它藥力最大, 讓它起主要的作用。

君藥對於方中其他藥物來說, 起支配作用, 統率方中其它藥物, 其它藥物都是為君藥服務的。 君藥起主要治療作用, 其他藥物都得輔助君藥, 要選臣藥, 臣藥一定要服從君藥。 君藥藥力最大, 力大者為君。 如何判定藥力的大小, 我們提出一個藥力判斷公式, 即藥力=藥性+藥量+配伍。

清楚了藥性, 還要看藥量。 藥量是標識藥力的, 處方得有藥量, 沒有藥量沒法調藥, 沒有藥量確定不了藥力大小, 分不清君臣佐使。 一般來說, 在兩個藥的藥性基本相等的前提下, 藥量大, 藥力就大。 藥方必須得有藥量, 沒藥量不叫方。

一般的君藥藥量大, 藥量大藥力就大。

臣藥

臣藥的藥力一定比君藥小, “不可令臣過於君”, 比君藥藥力大, 它就是君藥了。 臣藥幫助君藥起治療作用。 中藥都有偏性, 用藥物之偏來糾正人體之偏, 這就叫治病, 以偏治偏。 要充分運用它的優越性, 同時降低或者是減輕不良作用。 用臣藥幫助君藥, 如果臣藥與君藥藥性相同, 這就叫正面幫助。 另一種情況, 臣藥與君藥藥性不同, 配伍後能加強君藥的作用, 這是從側面幫助。 臣藥還可以直接治療兼證。 從藥力上看, 臣藥藥力一定比君藥小, 比君藥小才是臣藥, 是臣藥才能服從君藥的指揮, 幫助君藥。

佐藥

佐藥藥力小於臣藥。 佐藥能治療兼證, 兼證也叫次證, 次證也分輕重。 次證重,

藥力就大一點, 次證輕, 藥力就小一點, 要針鋒相對, 恰到好處。 佐藥能幫助君、臣藥起治療作用。 佐藥對君藥、臣藥也可以起制約作用, 可以消除或減緩君、臣藥的毒性與烈性。 反佐藥, 是指與君藥藥性相反, 而在治療中起相成作用的藥物即相反相成。 特別是病情嚴重時, 比如亡陽證, 要用大辛大熱的附子、乾薑回陽救逆, 而在內是陽氣衰微, 陰寒內盛, 會出現拒藥不納, 這時可加少量人尿和豬膽汁, 引辛熱之品直達陰寒之地。 人尿、豬膽汁就是反佐藥。

使藥

使藥的藥力, 類似於佐藥。 使藥的藥力不會太大, 在方中不起主要治療作用。 使藥具有引經、調和藥性的作用。 藥物都有各自的歸經, 如果方中藥物不能直達病所, 這時可以加引經藥。

方劑的配伍, 是調控藥物在方中藥力大小和作用趨向的間接因素。 通過配伍, 可以加大藥力, 也可以減緩藥力, 還可以改變藥性, 改變作用趨向。 藥物自身有多種功效, 配伍直接影響其在方中表達何種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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