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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皮炎我們要如何處理?

藥物性皮炎簡稱藥疹, 是藥物通過口服、外用和注射等途徑進入人體而引起的皮膚粘膜炎症的反應。 藥物性皮炎對人體的危害很大。 幾乎所有的藥物都有可能引起皮炎, 但最常見的有碘胺類藥、解熱鎮痛藥、安眠藥類以及青黴素、鏈黴素等。

〈藥物性皮炎臨床表現〉

1.有用藥的病史, 包括內服、注射、吸入、滴入、口含、漱口、灌腸、栓劑、外用等。 初次用藥潛伏期長, 一般7―10天才發病。 如病人過去用藥時就已過敏, 復發病例中用藥後1―2天即可發病, 最短者為幾分鐘。

2.由外用藥物引起者, 全身症狀不明顯。 由內服藥物引起者,

往往有輕重不一的全身症狀, 如頭痛、頭昏、噁心、嘔吐、全身不適、畏寒或發熱(這種“藥物熱”的熱度高低不等), 部分病例伴有內臟(如肝臟、腎臟)損害。

3.藥疹形態多種多樣, 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固定型藥疹:是最常見的類型, 即每次發作都在原來的部位反復以同一形態發生藥物性皮炎。 好發於四肢、軀幹等部位, 口唇、外☆禁☆陰等部位尤為多見。 如再服該藥, 會在原部位出現同樣的皮疹, 且面積可增大, 部位可增多。

蕁麻疹樣藥疹:發病突然, 全身對稱性分佈。 先從面頸部開始, 以後蔓延到四肢及軀幹。 皮膚瘙癢, 病人感到畏寒和發熱。

剝脫性皮炎型藥疹:此型潛伏期長, 初期如麻疹, 繼續發展全身皮膚漸紅、腫脹, 然後皮膚發生廣泛性葉片狀脫屑,

反復不已。

大皰性表皮松解型藥疹:此型藥疹極其嚴重, 發病較急。 全身發生大面積水皰, 擦破後露出大面積劇烈疼痛的糜爛面, 像Ⅱ度燙傷那樣露出表皮, 如不及時搶救有生命危險。

出現了藥物皮炎, 要有的放矢的治療, 千萬不可亂用藥物, 可口服海拉明、撲爾敏等抗敏藥, 最好在醫生指導下用藥。 應多飲水, 以促進藥物的排泄, 或用一些利尿劑和緩瀉劑。 如皮膚發癢, 可用爐甘石洗劑清洗皮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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