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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骨腫瘤的免疫治療

骨腫瘤是發生於骨骼或其附屬組織(血管、神經、骨髓等)的腫瘤, 是常見病。 同身體其它組織一樣, 其確切病因不明;骨腫瘤有良性, 惡性之分, 良性骨腫瘤易根治, 預後良好, 惡性骨腫瘤發展迅速, 預後不佳, 死亡率高, 至今尚無滿意的治療方法。 惡性骨腫瘤可以是原發的, 也可以是繼發的, 從體內其它組織或器官的惡性腫瘤經血液迴圈, 淋巴系統轉移至骨骼或直接侵犯骨骼。 還有一類病損稱瘤樣病變, 腫瘤樣病變的組織不具有腫瘤細胞形態的特點, 但其生態和行為都具有腫瘤的破壞性, 一般較局限,

易根治。

免疫治療:隨著手術、化療、放療治療方法的進步, 惡性骨與軟組織腫瘤患者的長期存活率有所提高, 但部分患者仍不能免于復發或轉移。 約60%以上的惡性骨與軟組織腫瘤患者在手術時已有微小轉移, 手術甚至根治性手術也只能解決局部的腫瘤, 不能解決全身的轉移。 研究表明, 手術、放療、化療能治癒部分腫瘤患者, 不是由於殺死了全部腫瘤細胞, 而是由於當腫瘤細胞負荷明顯降低時, 機體的免疫功能恢復, 清除了微小殘留病灶或明顯抑制了殘留腫瘤細胞的增殖。 這說明機體免疫對腫瘤生長、轉化有重要意義。 腫瘤免疫治療的最大優點是針對腫瘤細胞, 即使是自然殺傷細胞等非特異性殺傷細胞對腫瘤細胞的殺傷性仍比正常細胞強,

這對免疫功能已受累還需要放、化療的患者來說, 尤為寶貴。 但由於腫瘤發生機制尚未完全明瞭, 除少部分腫瘤的易激發機體的免疫反應外, 絕大部分較難激發機體的免疫反應, 給免疫治療帶來很多困難。 經過多年基礎與臨床實驗研究, 腫瘤免疫治療取得了很大進展, 呈現出誘人的發展前景。 但是由於腫瘤的發生發展過程非常複雜, 影響因素多, 還有很多問題有待於深入研究解決。 惡性骨腫瘤的治療目的主要是在挽救患者生命的基礎上儘量保住肢體的功能, 維持骨與關節的正常結構, 也就是儘量將患者的生活品質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由於人工關節假體的發展和放射、化療、免疫等方法的聯合應用為保肢手術提供了重要的條件,
選擇既能徹底切除腫瘤, 又能保留或重建肢體功能的手術已成為骨腫瘤手術治療的主要發展方向。 利用人工假體治療骨腫瘤是一種主要的保肢手術, 充分認識和正確選擇人工假體是提高療效和恢復功能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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