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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是治療乙肝的根本

治療前建議做肝穿

乙肝病毒是體內潛伏的“特務”, 它對人體的損害常常在體內靜悄悄地進行。 在進行抗病毒之前先做一次肝穿刺檢查, 可以明確肝組織炎症和纖維化程度, 做到“有的放矢”, 有針對性地決定使用那種抗病毒藥物和抗病毒治療方案。 首選藥物 首次治療可選干擾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韋和恩替卡韋, 但是具體選用哪個又有講究:有明確乙肝家族背景(母嬰傳播)者, 干擾素效果不佳; 肝功能失代償階段(如重型肝炎、重度黃疸、肝硬化腹水)的患者不能使用干擾素, 它的免疫啟動作用, 可能使這些重病患者肝功能急劇惡化,

威脅生命, 此時只能選擇拉米夫定; 拉米夫定最好不要用於兒童; 阿德福韋最好用於拉米夫定治療發生病毒變異者。

抗病毒治療是慢性乙肝的根本治療方法。

很多研究結果顯示, 持續的高水準的乙肝病毒複製, 是慢性乙肝患者發展成為肝硬化和肝癌的高危因素, 因此有效的抗病毒治療可減少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生率。 在抗病毒治療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什麼時候進行抗病毒治療 如果患者肝功檢查始終正常, 則病情處於病毒攜帶狀態, 不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

因為此時機體對於乙肝病毒的免疫功能處於耐受階段, 抗病毒治療無法獲得應答, 治療往往是“對牛彈琴”, 收效甚微。

如果患者檢查“乙肝病毒DNA”為陽性, 肝功能檢查提示穀丙轉氨酶≥正常值2倍以上, 則應進行抗病毒治療。

抗病毒治療期間的監測

至少一個月監測一次肝功、腎功和血常規;一般三個月複查一次乙肝病毒指標(HBeAg和/或乙肝病毒DNA)。 治療後的監測 在使用抗病毒藥物後, 不要因為肝功能正常了, 乙肝病毒DNA轉陰了, 我們就對“敵人”放鬆“警惕”。 因為目前的藥物還不能把乙肝病毒完全清除, 儘管病毒被抑制住了, 但這些“敵人”還在體內, 它們隨時都可能發生變異, 再次對肝臟進行破壞活動。

因此, 在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期間或達到療效停藥後, 都應定期到醫院複查。 整個療程結束後的最初3個月每月監測一次肝功和乙肝病毒指標(HBeAg、乙肝病毒DNA),

此後延長監測時間。 對於病情較重的肝硬化患者和療效不好的患者, 檢測力度要加強, 注意病情惡化;對於療效較好者可以每半年或1年檢查1次。

乙肝病毒產生耐藥怎麼辦?

就像細菌可能對青黴素產生耐藥一樣, 長時間使用一種抗病毒藥物, 乙肝病毒也可能發生變異, 使其對這種藥物產生耐藥。 一旦病毒對一種藥物耐藥後, 可再選用其他藥物繼續治療。 如長期服用拉米夫定的患者, 多年後出現了乙肝病毒變異, 乙肝病毒複製指標再次轉陽, 肝功出現異常。 此時可以加用阿德福韋, 與拉米夫定並用1個月, 之後停用拉米夫定, 長期使用阿德福韋抗病毒治療, 阿德福韋出現病毒變異的概率很小。

治療乙肝療程

目前干擾素抗病毒治療建議療程是4~6個月。

拉米夫定和阿德福韋至少要1年以上時間。 干擾素治療小三陽的乙肝患者應延長到12個月, 治療結束後應繼續隨訪6~12個月。 用拉米夫定治療的大三陽患者, 若間隔6個月的兩次檢查中均發現病毒DNA消失, 且伴有HBeAg的陰轉, 就可以停藥。

對抗病毒藥物期望值不宜過高 各種抗病毒藥物並非特效藥物, 在正確選擇適應症, 一切嚴格按部就班治療的情況下, 也只有一半左右的患者可以獲得有效應答, 另一半患者可能白花了錢。 對這一點, 我們要有正確的認識和心理 準備, 所謂“百分之百治癒”的藥物是不存在的。

總之, 乙肝的抗病毒治療應以化驗、檢查結果為依據, 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憑自己的想當然,

或是盲目聽信廣告用藥, 不但難以取得好的療效, 還可能適得其反, 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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