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口服抗病毒治療的停藥標準, 指南推薦:以拉米夫定為參照, 在達到HBV DNA低於檢測下限、ALT複常、HBeAg 血清學轉換後, 再鞏固至少1年(經過至少兩次複查, 每次間隔6個月)仍保持不變、且總療程至少已達2年者, 可考慮停藥, 但延長療程可減少復發。
即使達標後還是要堅持鞏固治療至少1年, 不要急著停藥, 因為目前還沒有任何一種藥可以殺滅乙肝病毒, 口服抗病毒藥是通過抑制乙肝病毒的複製來減少肝硬化、肝癌的發生的。
一旦停藥, 體內的乙肝病毒有可能再次大量複製, 造成對肝臟的又一次打擊, 有的患者復發一次就會發展成肝硬化,
得糖尿病和高血壓的人都瞭解要長期堅持服藥, 因此有乙肝的患者也要做好長期治療的心理準備, 儘量避免因為早停藥而導致的乙肝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