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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患者不宜使用激素治療?

患了重症肌無力, 若伴有部分病毒感染或缺少有效抗菌治療的細菌感染、肺結核、消化性潰瘍、糖尿病、重症高血壓、妊娠、精神病、骨質疏鬆等, 均不宜應用激素治療。

衝擊療法即相繼連續應用。 由靜脈點滴甲基潑尼松龍1 000 mg/d開始, 每三天減半量, 即:l 000 mg/d×3天, 500 mg/d x3天, 250 mg/d×3天, 125 mg/d×3天。 以後改為地塞米松每天10 mg, 靜脈點滴, 視病情恢復情況連續應用10~20天后逐漸減量;或改為潑尼松60 mg口服, 視病情恢復情況逐漸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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