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關節炎的主要病理改變為軟骨退行性變性和消失, 以及關節邊緣韌帶附著處和軟骨下骨質反應性增生形成骨贅, 並由此引起關節疼痛、僵直畸形和功能障礙。 骨關節炎在臨床上, 可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二類。 原發性骨關節炎系指隨年齡老化而不和其他疾病相關的關節病變, 繼發性骨關節炎則由損傷、炎症、遺傳及代謝、內分泌等疾病所引起, 而其最為常見的誘病因素如下:
病因之一:遺傳因素
骨關節炎在某些家族中發病率較高, 在人群調查中發現人類白細胞抗原-DR4與RF陽性患者有關, HLA研究發現DW4與RA的發病有關,
病因之二:細菌因素
類風濕性關節炎原因在實驗研究表明, A組鏈球菌及菌壁有肽聚糖可能為RA發病的一個持續的刺激原, A組鏈球菌長期存在于體內, 成為持續的抗原刺激機體產生抗體, 發生免疫病理損傷而致病支原體所製造的關節炎動物模型與人的RA相似, 但不產生人的RA所特有的類風濕因數, 在RA病人的關節液和滑膜組織中從未發現過細菌或菌體抗原物質, 提示細菌可能與RA的起病有關但缺乏直接證據, 所以類風濕性關節炎原因也不是很明確。
病因之三:病毒因素
據相關研究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