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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烹飪六類菜放味精 反而破壞口感!

味精是我們最常用的烹飪調味品之一, 主要是提鮮功效。 但並不是任何菜都需要放味精, 有些菜放了味精, 反而會破壞口感。

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鈉, 是以糧食為原料, 以微生物發酵、提取、精製而成的產品。 而人體的味覺器官中存在著氨基酸特異性受體, 因而當味精被人們食用後, 刺激位於舌部味蕾的氨基酸受體, 就能使人們感到可口的鮮味, 從而使味精發揮增進食欲的作用, 並且誘導消化液的分泌, 促進食物的消化吸收。

味精進入腸道被吸收而分解成的谷氨酸, 是人體需要的氨基酸之一,

參與機體組織的形成與修復, 參與各種重要的生理功能。 其中, 在肝臟中參與糖代謝以及肝臟的解毒過程, 降低血液中有毒的氨的濃度;在大腦中參與蛋白質及糖的代謝, 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大腦及神經中樞的功能。

味精主要功效是提鮮, 但有些情況下卻不宜使用。

烹飪六類菜不用放味精

1、拌涼菜不用放味精。

味精在溫度為80℃—100℃時才能充分發揮提鮮的作用。 而涼菜的溫度偏低, 味精難以發揮作用, 甚至還會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 無味且掃興。 如果做涼菜時非要放味精, 宜用少量熱水把味精溶解後再拌入涼菜之中。

2、調餡料不宜加味精。

許多人在調餃子餡、春捲餡時, 都會放點味精, 這樣很不安全。 味精拌入餡料後, 會一起經過蒸、煮、炸等高溫過程。

但是, 溫度只要超過100℃, 味精就會發生變性。 不但會失去鮮味, 還會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鈉, 危害人體健康。 除了不能拌餡, 在製作熱菜時, 也是要在菜肴即將離火時才能加入味精。

3、炒肉菜不用加味精。

肉類中本來就含有谷氨酸, 與菜肴中的鹽相遇加熱後, 自然就會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鈉。 除了肉類, 其他帶鮮味的食物也沒必要加入味精, 如雞蛋、蘑菇、茭白、海鮮等。

4、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

酸味明顯, 醋加得比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 因為味精在酸性環境中不易溶解, 而且酸性越大, 溶解度越低, 鮮味效果越差。 所以糖醋裡脊、醋溜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

5、味精用鹹不用甜。

在適當的鈉離子濃度下,

味精的鮮味才能更突出。 所以, 味精的鮮味在鹹味菜肴中才能有鮮美表現, 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 不但不能增鮮, 反而會抑制甜鮮的本味, 並產生一股異味。 所以, 雞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能加味精。

6、烹飪高湯不用放味精

對用高湯烹製的菜肴, 不必使用味精。 因為高湯本身已具有鮮、香、清的特點, 味精則只有一種鮮味, 而它的鮮味和高湯的鮮味也不能等同。 如使用味精, 會將本味掩蓋, 致使菜肴口味不倫不類。

用味精的注意事項

作菜使用味精, 應在起鍋時加入。 因為在高溫下, 味精會分解為焦谷氨酸鈉, 即脫水谷氨酸鈉, 不但沒有鮮味, 而且還會產生輕微的毒素, 危害人體。

味精使用時應掌握好用量,

並不是多多益善。 它的水稀釋度是3000倍, 人對味精的味覺感為0.033%, 在使用時, 以1500倍左右為適宜。 如投放量過多, 會使菜中產生似成非成, 似澀非澀的怪味, 造成相反的效果。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嬰兒食品暫不用味精;成人每人每天味精攝入量不要超過6克。

味精在常溫下不易溶解, 在 70 C~ 90 C時溶解最好, 鮮味最足, 超過100C時味精就被水蒸氣揮發, 超過130C時, 即變質為焦谷氨酸鈉, 不但沒有鮮味, 還會產生毒性。 對燉、燒、煮、熬、蒸的菜, 不宜過早放味精, 要在將出鍋時放入。

以上是用味精時的注意事項, 掌握正確的烹飪的方法, 才會讓菜肴更美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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