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疾病自然病程一般在一年至兩年。 通過抗甲狀腺藥物的治療只能控制甲亢的病情發展, 使患者順利度過自然病程, 因此, 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療程要長, 一般需要兩年以上。 即使經過長期的藥物治療, 仍舊有部分甲亢患者會復發。 輕症患者中約有四分之一復發, 重症患者中約有四分之三的患者會復發。
甲亢復發是指應用正規方法治療兩年以上, 達到治癒標準, 停藥後再次發病, 症狀再現。 有些甲亢患者並未治癒, 而是病情時好時壞, 這種情況為病情反復, 而不是復發。 甲亢復發的原因多種多樣,
甲亢復發最常見的原因是抗甲狀腺藥物劑量不足、療程不夠、停藥過早、停藥過快、服藥不規律等。
而感染、飲食不節制、精神刺激、其他生理因素等都可能誘發甲亢復發。
如果患者的甲狀腺功能在正規治療兩個月後仍不能恢復到正常水準,
特別是T3持續不降者容易復發。
甲狀腺刺激抗體為陽性的甲亢患者大部分人在停藥3~12個月後復發。
規範的藥物治療加上精心的護理是減少甲亢復發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