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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甲亢患者應如何進行診斷

甲亢多發生於育齡期女性, 特別是發生在妊娠期婦女。 妊娠合併甲亢以毒性彌漫性甲狀腺腫為主, 其他如毒性結節性甲狀腺腫、功能自主性甲狀腺腺瘤等均可伴發。 未經治療的甲亢孕婦早產、流產、胎兒畸形、新生兒低體重和新生兒死亡率均增加, 並且可以由於體內甲狀腺刺激抗體過多, 通過胎盤或作用於胎兒甲狀腺, 導致胎兒甲狀腺腫大和暫時性新生兒甲亢。 如果妊娠期甲亢未能得到及時的控制, 可以導致患者在分娩時發生甲狀腺危象的危險性增加, 因此早期對妊娠合併甲亢進行診斷和治療具有重要意義。

妊娠期甲亢患者也會出現心悸、多汗、怕熱、食欲增加、失眠、煩躁等高代謝綜合征的表現, 但由於正常妊娠者也會出現類似的症狀, 常被忽略。 如果孕婦出現體重不隨妊娠月份增大而增長, 四肢近端肌肉消瘦, 休息時心率較快, 達到100次/分以上, 應高度懷疑是否有甲狀腺亢進。

妊娠期甲亢的診斷主要依靠甲狀腺功能的檢查, T3、T4值升高, TSH降低就可以診斷甲亢, 甲狀腺彩超也可以進行, 可以發現甲狀腺結節等病變。 孕婦不宜進行131碘檢查, 因胎兒的組織對放射性碘非常敏感。 目前妊娠期婦女的甲狀腺功能以得到醫生的關注, 一般在孕前、孕中都會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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