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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胃潰瘍的診斷依據?

 

診斷依據有:
(1)上腹隱痛、灼痛或鈍痛, 服用鹼性藥物後緩解。 典型胃潰瘍常於劍突下偏左, 好發於餐後半小時到1~2小時。
(2)基礎泌酸量及最大泌酸量測定有助診斷。 胃潰瘍的基礎泌酸量正常或稍低, 但不應為游離酸缺乏。
(3)慢性病程, 週期性發作, 常與季節變化、精神因素、飲食不當有關;或長期服用能致潰瘍的藥物如阿司匹林等。
疼痛常伴反酸噯氣。
(4)潰瘍活動期大便隱血陽性。
(5)胃鏡檢查, 可於胃部見圓或橢圓、底部平整、邊緣整齊的潰瘍。 根據潰瘍面所見, 可分為:①活動期:潰瘍面為灰白或褐色苔膜覆蓋, 邊緣腫脹,

色澤紅潤、光滑而柔軟。 ②癒合期:苔膜變薄, 潰瘍縮小, 其周圍可見粘膜上皮再生的紅暈;或潰瘍面幾乎消失, 其上有極少的薄苔。 ③瘢痕期:潰瘍面白苔已消失, 變成紅色充血的瘢痕;可見皺襞集中。
(6)X線鋇餐檢查可見龕影及粘膜皺襞集中等直接徵象。 單純局部壓痛, 激惹變形等間接徵象僅作參考。
具備以上(1)(2)(5)或(2)(6)項者可作胃潰瘍診斷, 對診斷為胃潰瘍者須與惡性潰瘍鑒別, 凡能進行胃鏡檢查者應做胃粘膜活檢予以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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