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食用都不是單一的, 每貼藥都是多味中藥混合成的, 並且每種疾病的治療藥方都是明確的, 不能隨意的亂增減藥物, 不然藥效會改變, 而藥物治療也會受到影響, 嚴重時則會出現藥物中毒等危害。 那麼哪些中藥不能一起吃呢?不能在一起吃的中藥非常多, 其藥物性質也是複雜的, 我們可以按照相關的要求控制好藥物相克。
1.配伍禁忌: 前面“配伍”一節中曾原則地提到, 在複方配伍中, 有些藥物應避免合用。 《神農本草經》稱這些藥物之間的關係為“相惡”和“相反”。 據《蜀本草》統計, 《本經》所載藥物中,
(1)十九畏:
硫黃畏樸硝, 水銀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牽牛, 丁香畏郁金, 川烏、草烏畏犀, 牙硝畏三棱, 官桂畏石脂, 人參畏五靈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萎、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此後的《本草綱目》及《藥鑒》等書所記, 略有出入, 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樣普遍認可和傳播習誦。
《神農本草經·序例》指出“勿用相惡、相反者”, “若有毒宜制, 可用相畏、相殺者爾, 勿合用也”。 自宋代以後, 將“相畏”關係也列為配伍禁忌,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 有一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 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 引古方為據, 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 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並列;散腫潰堅湯、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 現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 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 如甘草、甘遂兩種藥合用時, 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甘草的用量比例, 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於甘遂, 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 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 而細辛配伍藜蘆,
哪些中藥不能一起吃呢?要控制好不能在一起吃的中藥, 就可注意藥的禁忌, 遵循文章講解的這個原則, 就能避免諸多藥物的相克, 相克時會出現多種問題, 正確的藥配合是良藥, 如藥效搭配錯誤則是毒藥, 醫生抓藥也要有自己的準則, 是不能隨便亂來的, 不然發生了藥效事故是非常嚴重的, 對患者的損害則會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