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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不適合懷孕生子?這麼做才能優生

優生優育是國家的一項政策, 也是每個家庭的心願。 我們都想孕育健康的小寶寶, 但是你知道麼, 有些夫妻是不適合懷孕生子的, 為什麼呢?如果父母患病, 那麼就會遺傳給下一代, 影響生育的品質!哪些人群不適合懷孕生子?

1、常染色體顯性遺傳

如骨骼發育不全、成骨不全、馬凡氏綜合征, 視網膜母細胞瘤、多發性家族性結腸息肉、黑色素斑、胃腸息肉瘤綜合症, 先天性肌強直等, 這類遺傳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體上, 患者的家族種, 每一代都可能出現相同病患者。 且發病與性別無關, 男女都可發病。

患者與正常人婚配, 所生子女的發病危險為50%, 故不宜生育。

2、連鎖顯性遺傳

由於患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體上, 所以患者中婦女多與男性。 婦女患者的後代, 不論兒子還是女兒, 均有50%的發病危險成為相同病患者, 故不宜生育。 而男性患者的後代, 女兒百分之百患病, 兒子正常, 因為可生育男孩, 限制女胎。

3、多基因遺傳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神經病、重症先天性心臟病和原發性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 發病機理複雜, 遺傳度較高, 危害嚴重, 患者不論男女, 後代的發病危險大大超過10%, 均不宜生育。

4、染色體病

先天愚型等染色體病患者, 所生子女發病危險率超過50%, 同源染色體易位攜帶者和複雜性染色體易位患者, 其所生後代均為染色體病患者,

故不宜生育。

5、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夫婦雙方均患有相同的嚴重常染色體隱形遺傳病, 如先天性聾啞, 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半乳糖血症、肝豆狀核變性等, 不宜生育, 因為其所生子女肯定均為同病患者。

有些人群是不適合生孩子的大家要注意, 並且做到優生的目的。 那麼, 如何才能優生?

通過婚前檢查, 可以瞭解男女的身體狀況, 對患有不適宜結婚的疾病的人, 如麻風、嚴重遺傳病、精神病等患者, 要勸阻其結婚, 對某些患有暫不宜結婚的疾病的人, 如急性傳染病, 活動性肺結核, 嚴重的心臟病, 都應該勸其在身體康復後結婚。

在懷孕前要進行一個詳細的孕前檢查, 檢查有無不適合懷孕的疾病, 如果有,

則需要治療後再懷孕。 在懷孕4-5個月的胎兒進行遺傳性疾病診斷, 通過羊水穿刺及羊水細胞培養的方法, 檢查胎兒有無先天性異常, 有以下情況的孕婦, 必須要做產前診斷:

1、雙親有先天性缺陷或者是夫妻有一方是不正常染色體攜帶者。

2、曾有多次流產、早產、或生過畸形兒。

3、懷孕早期曾患過病毒感染(尤其是風疹), 以及有過不良用藥和放射線影響等。

4、母親超過35歲。 推薦閱讀:懷孕前多長時間做孕前檢查好

5、以前曾有一個有染色體異常的孩子, 智力低下的先天愚型兒。

精子、卵子以及受精卵的形成及生長, 都應有良好的環境條件。 如果外界條件惡劣, 傷害了精子或卵子, 這時勉強受精, 所形成的胎兒便可能出現不測。 受精卵遇到惡劣的環境,

同樣也可能造成出生缺陷。 在難以避免這些外界條件情況下, 比如嗜煙酗酒和在大量接受放射線之時, 要想優生, 只有實行性禁忌了, 不然的話, 難免出現像案例中胡女士那樣的情形

1 忌同病相“戀”並結婚生子。

同病相“戀”並最終結成眷屬的婚姻, 是一種極不健全的婚姻。 僅從生育上來說, 夫妻雙方患有同一種疾病是很容易將這種疾病遺傳給後代的, 這就會嚴重影響孩子的健康。

2 忌近親結婚。

近親結婚能導致胎兒畸形, 孩子智力下降, 並患有許多先天性疾病, 這已經是被科學早就證明了的事實。

3 忌帶病結婚。

帶病結婚後, 隨著婚後生活的變化, 會影響夫妻雙方的健康, 如果是大病還會給家庭帶來危機和裂痕。

更為重要的是, 如果在病沒治好的情況下受孕生子, 則很可能會給孩子的健康帶來不良影響。

4 忌婚前不進行體檢。

婚前體檢是結婚所必須履行的手續, 它也是夫妻雙方婚後生活和諧幸福的保障。 在婚前體檢中, 還可以檢查出夫妻雙方是否有影響優生優育的問題, 防患於未然。

5 忌對生育知識缺乏必要的瞭解。

有不少新婚夫妻由於對生育知識缺乏瞭解, 婚後幾年仍不見生子。 他們對此焦急萬分, 甚至相互埋怨, 導致家庭不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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