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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多動症疾病的測試依據

小兒多動症有哪些表現以及如何診斷, 相信這個問題很多家長都不是特別清楚, 其實這些知識都特別的簡單, 家長們閱讀一遍就可以記得差不多了, 這樣家長們在生活中可以更好地照顧寶寶, 避免寶寶的病情惡化。

一、詳盡採集多動症的病史

家族中有無類似疾病或其他神經精神病史, 患兒的母孕期情況及幼兒期生長發育的疾病史。

二、臨床特點:

活動過度:大多始于幼兒早期, 進小學後表現顯著。 上課時小動作不停, 撕書, 把書本塗得不成樣子, 凡能碰的東西部要碰, 喜挑逗, 常與同學鬥毆。 注意力不集中:學習時不專心,

上課時專心聽課的時間短, 對來自各方的刺激都起反應。

三、鑒別診斷:

需與廣泛性發育障礙, 精神發育遲滯, 兒童期精神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神經精神系統疾病和藥物副反應等相鑒別。

因到目前為止, 尚無明確的病理變化作為診斷依據, 所以目前仍主要是以患兒的家長和老師提供的病史, 臨床表現特徵, 體格檢查精神檢查為主要依據:

1、症狀標準:與同齡的大多數兒童相比下列症狀更常見, 需具備下列行為中的八條。

常常手或腳動個不停或在坐位上不停扭動。 。 要其靜坐時難以安靜坐。 容易受外界刺激而分散注意力。 在遊戲或集體活動中不能耐心地排隊等待輪換上場。 常常別人問話未完即搶著回答。

難於按別人的指示去做事, 如不做完家務事。

2、病程標準:通常於7歲前起病, 病程持續6個月以上。

3、排除標準:不是由於廣泛性發育障礙、精神發育遲滯、兒童期精神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 神經精神系統疾病和藥物付反應等引起。

4、嚴重程度分類:

輕度:症狀符合或稍微超過診斷標準所需症狀, 僅有微小的或沒有學校和社會功能的損害。

中等:症狀和損害在輕度和重度之間。

重度:超過診斷標準所需症狀很多, 有明顯廣泛的學校、家庭和夥伴關係的社會功能的損害。

一般來講, 多動兒童的臨床症狀波動有時與兒童所處場合不同, 從事的活動不同有關。 多動兒童在做作業, 從事重複性或需巨大努力的活動及做不新奇的事情時,

其注意力的維持最困難。 有吸收力、新的情況五或不熟悉的環境中多動症的症狀可減輕。 在連續而直接的強化程度下比局部的和延遲的強化程式, 注意力的維持情況明顯好些。 在指導與經常重複的情況下, 兒童多動症完成任務, 其注意力的維持問題不大。 在沒有特別嚴格的規範和嚴格的紀律要求遵守的地方, 多動兒童與正常兒童區別不大。

以上介紹的是小兒多動症的表現以及診斷標準, 這些知識對家長和孩子都是非常重要的, 因為家長們掌握了這些知識後可以自己發現孩子的病症, 這樣就不用去醫院檢查了, 但是在不確定的情況下還是要去醫院的檢查的, 這樣才能正確治療孩子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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