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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不良怎麼辦?

功能性消化不良:是指由胃和十二指腸功能紊亂引起的症狀, 而無器質性疾病的一組臨床綜合征。 是臨床上最常見的一種功能性胃腸病, 資料表明普通人群中有消化不良症狀者占19%-41%, 而功能性消化不良的患者占消化科門診量的50%。

發作誘因:1、飲食:快速進食、飯後便躺下休息;進食巧克力, 喝酒可導致食管與胃之間的肌肉鬆弛;辛辣油炸食物、太酸的食物(柳丁、番茄等), 服用某些藥物(阿司匹林、類固醇、抗生素等), 以及咖啡、濃茶、吸煙或咀嚼煙草等;2、情緒管理:焦慮、抑鬱, 以及心理上的巨大刺激等;3、其他情況:太過肥胖、穿著塑身衣、去枕睡覺等;值得要強調的是:幽門螺桿菌(Hp)感染可能是部分FD患者產生消化不良的原因。

臨床表現:可簡單歸類為:1:類潰瘍型, 以上腹部疼痛為主, 可伴有持續性固定部位的疼痛、饑餓痛、夜間痛等;2:類胃腸型, 沒有明顯疼痛, 主要表現為餐後飽脹感、早飽感(進食一點點就很飽)、食欲欠佳、噯氣、噁心、復發性幹嘔、嘔吐、以及進食後上腹部不適加重等表現;3:無特殊型, 表現介於兩者之間, 或沒有明顯不適者。

檢查

主要有胃鏡、24小時食管PH監測、食管測壓、B超、X線鋇餐、CT、MRI等, 其意義在於排除器質性疾病, 有利於與胃及十二指腸潰瘍, 食管炎, 肝、膽、胰腺疾病和腫瘤等器質性病變鑒別;胃排空測定技術 核素掃描被認為是測定胃排空的金標準,

25%~50%患者胃半排空時間延長, 主要是對固體食物半排空時間延長。

診斷與鑒別診斷:簡單而言, 當使用臨床各項檢查都證明沒有器質性疾病原因時, 才能診斷為功能性消化不良。

診斷標準:1、有上腹痛、上腹灼熱感、餐後飽脹感和早飽症狀之一種或多種, 呈持續性或反復發作的慢性過程, 病程至少有6個月, 且近3個月症狀持續;2、上述症狀排便後不能緩解;3、排除可解釋症狀的器質性疾病。

鑒別診斷:主要是其他引起消化不良的器質性疾病如:慢性胃炎、消化性潰瘍、慢性膽囊炎、胃癌;以及其他的繼發性胃運動障礙性疾病, 如糖尿病胃輕癱、胃腸神經肌肉病變等。

治療:主要以緩解症狀、提高患者的生活品質為主要目的。

一般治療:保持心情愉悅, 建立良好的生活飲食習慣, 避免發作誘因;可以適當進行心理治療, 失眠焦慮者可接受相應藥物治療。

對症處理:抑制胃酸藥, 針對類潰瘍型, 如PPI類(奧美拉唑)等;促胃腸動力藥, 針對類胃腸動力型, 如多潘立酮等;助消化藥, 如各類消食片等;

預防措施:

1、進餐時應保持輕鬆的心情, 不要匆促進食, 更不要站著或邊走邊食, 應該細嚼慢嚥;

2、不要泡飯或和水進食三、儘量定時進餐, 可以少量多餐;不要一邊吃飯, 一邊工作、交談、看電視、報紙、玩手機等;

3、少食過甜、過鹹以及辛辣油膩的的食物;儘量減少飲酒, 餐前餐後儘量不吸煙;

4、不要穿著束緊腰部的衣褲就餐;適當減輕體重;

5、飯後不要馬上吃水果、喝水、洗澡、散步、開車等,

至少應間隔1小時;

6、餐後不要馬上躺下, 至 少等2-3小時以後才躺下;深夜最好不再吃零食;

7、睡前不再吃零食, 尤其巧克力類;睡覺時選擇適當高度的枕頭;

8、心情抑鬱、焦慮的朋友應選擇適當的情緒疏導方式;可以多參加室外活動, 放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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