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家住新浦區的市民王女士經朋友介紹花400元購買了一瓶“狐臭淨”產品, 不想使用到現在半年多了, 一點效果也沒有, 找到商家討說法, 對方總是搪塞卻絕口不提退款, 無奈之下她只好向工商部門投訴求助。
俗話說“狐臭不是病, 臭起來真要命”, 家住新浦區南城鎮的王女士, 長期受此症困擾, 碰巧聽朋友說在市區一家藥店有種叫“狐臭淨”的產品出售, 就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前去諮詢。 銷售人員當面宣稱“一瓶見效, 無效退款”、“絕對管用, 可根除狐臭”, 於是花費400多元買了一瓶。 結果從購買使用到現在半年過去了,
工商人員接到投訴後, 及時與店家取得聯繫。 對方稱該產品確實對“狐臭”症狀有療效, 可能有些人體質特殊見效慢一些, 另外, 店家說“誰也不敢擔保絕對管用, 又不是包治百病的‘仙丹’”。 最終確認是向王女士推銷“狐臭淨”的銷售員, 為了擴大銷量對產品效果作了誇大宣傳。 經調解, 雙方達成共識, 由被訴方退回銷貨款人民幣400元, 同時補償投訴方100元電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