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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有禁忌避害取相宜

飲食禁忌俗稱“忌口”, 一般是指患病期間忌食某些食物, 如果吃了這些東西就會對疾病的恢復和健康不利。 張仲景在《金匱要略》中強調飲食應有所禁忌, 說:“所食之味, 有與病相宜, 有與身為害, 若得宜則宜體, 害則成疾, 以此致危。 ”除了民間流傳的所謂“發物”等傳統的飲食禁忌以外, 依據現代醫學理論而建立的飲食禁忌也逐漸被國人接受, 有些已經成為人們耳熟能詳的飲食要求, 比如糖尿病忌糖, 腎病忌食鹽過多, 高脂血症忌油膩, 冠心病嚴格限制高膽固醇、高脂肪食物, 肝硬變腹水要無鹽飲食等。

忌口並不僅限於病人, 在健康人的養生保健方面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疾病狀態的飲食禁忌

《靈樞·九針論》曰:“病在筋, 無食酸;病在氣, 無食辛;病在骨, 無食鹹;病在血, 無食苦;病在肉, 無食甘。 ”指出氣血筋骨發生病變時, 飲食禁忌有五味的不同, 其理論的依據是五行學說, 筋和酸都屬於木, 氣和辛都屬於金, 骨和咸都屬於水, 血和苦都屬於火, 肉和甘都屬於土。 正常情況下, 酸味入肝可補肝氣, 有利於肝對筋的濡養, 但在肝病的情況下, 反而不利於筋的功能, 故“筋病無食酸;氣病無食辛;骨病無食鹹;血病無食苦;肉病無食甘”。

中醫之筋類似于現代醫學的肌腱, 主管肢體運動, 筋的伸縮可以完成各種運動。 其病變表現為肢體運動不靈、伸縮不利、拘攣抽筋或震顫等,

而這些肢體運動障礙與現代醫學的低血鈣表現非常相似。 如果酸性食物進食過多, 可以造成鈣離子的流失增多, 而使低鈣現象加重, 筋的病變可能因此而更明顯。

中醫認為氣是生命活動的原動力, 具有鼓動臟腑完成各自生理功能的作用。 因此, 氣宜固秘而不宜耗散。 而辛味食物有活血行氣、促進氣機流通、發散鬱結的作用, 可以耗散人體之氣, “病在氣, 無食辛”、“氣病無多食辛”, 是說氣虛者應少食辛味食品, 避免發散太過, 損傷正氣。

中醫血的概念與西醫不同, 中醫認為血與氣都是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的基本物質, 其主要成分是富有營養作用的營氣和津液, 苦味食物能夠化燥損傷血液中的津液,

進而傷血, 因此, 《內經》提出了“病在血, 無食苦”的飲食禁忌。

“腎主骨”、“鹹入腎”是中醫的基礎理論之一, 即認為腎可以影響骨骼的生長, 骨病常因於腎;鹹味食物首先作用於腎, 過食鹹可以損傷腎的功能, 故“病在骨, 無食鹹”。 現代醫學認為, 長期高鹽飲食, 可以形成水鈉瀦留, 加重腎臟負擔。

《靈樞·五味》說:“五禁:肝病禁辛, 心病禁鹹, 脾病禁酸, 腎病禁甘, 肺病禁苦。 ”其理論依據也是五行學說, 肝在五行屬木, 辛味在五行屬金, 按照五行學說, 金能克木, 故肝病者應禁食辛味食品, 防止肝臟受傷, 其意是食用辛味食品可以助肺金之氣, 進而克伐肝臟。 其他各髒病變依此類推。

如果將該篇關於飲食的禁忌, 與《靈樞·九針論》和《素問·宣明五氣》所談到飲食禁忌相比,

可以發現, 其飲食禁忌有“禁”、“無食”、“無多食”的不同, 說明中醫飲食禁忌有等級的不同;而且肝和筋雖都屬於木, 但肝病曰“禁辛”, 筋病卻“無食酸”, 說明辛味、酸味都會對肝病產生不良影響;肺和氣都屬於金, 但肺病“禁苦”, 氣病“無食辛”, 說明辛味既可傷氣, 又可傷肝。

《素問·熱論》說:“病熱當何禁之?岐伯曰:病熱少愈, 食肉則複, 多食則遺, 此其禁也。 ”其中的“複”是指復發, “遺”是指遺留, 說明熱病過程中飲食要清淡, 少食肉類, 不宜飽食, 否則會導致熱病復發, 或遺留低熱持續不退。 中醫的飲食禁忌並非絕對, 尤其不能走極端, 應根據情況靈活掌握。

對於病後飲食禁忌的標準通常有兩條, 一是如患者不欲進食某類食物, 則宜禁之;二是對於願意進食的食物也應控制食量,

不能多食。 不願意進食通常是人體自我保護的反應, 勉強進食會加重胃腸道負擔;願意進食的說明消化系統的功能已經開始恢復, 如果進食過多則有可能引起新的疾病。

四季飲食禁忌

中醫認為, 人體內臟與動物內臟“同氣相求”, 故有“以髒補髒”的說法, 民間有用動物心臟治療心臟病、用動物腎臟治療腎臟病的驗方, 中醫文獻中也有類似記載。 由於五臟與四季有對應關係, 張仲景在《金匱要略》中對不同季節禁食動物內臟作了具體要求, 謂“春不食肝, 夏不食心, 秋不食肺, 冬不食腎, 四季不食脾”。 其依據是春季屬肝, 春食肝則肝氣旺, 夏季屬心, 夏食心則心氣旺, 秋季屬肺, 秋食肺則肺氣旺, 冬季屬腎,冬食深則腎氣旺,上述情況均可造成內臟功能失去平衡而導致疾病發生。除了動物內臟以外,按照五畜與五臟的對應關係,有些肉類在特殊季節也應禁食。如夏季不要吃羊肉、狗肉等溫熱生火之品,否則會加重裡熱,破壞體內陰陽平衡。

服藥飲食宜忌

一般情況下服用中藥要禁食生冷、油膩,其原因主要是生冷、油膩可以影響脾胃的運化,不利於藥物的吸收,甚則會引起腹瀉,導致無法確定腹瀉是藥物引起,還是食物引起,進而干擾醫生對藥物作用的準確判斷。如果所服藥物本身就具有瀉下作用,則生冷油膩之物會造成腹瀉加重。服藥期間還應禁醇酒厚味以及辛辣上火之品,避免引起內熱,食物所化之熱可以抵消藥物的清熱作用,或加重藥物溫補作用。

特殊生理期的飲食宜忌

女性在月經、妊娠、產後等特殊的生理時期,飲食也有禁忌。中醫認為,人體血的運行與自然界水的運行相似,遇寒則凝,得溫則行。在月經期若過食生冷飲會造成寒邪入血海(即子宮),使血凝不通,出現痛經,甚則閉經,因此經期應禁食寒涼飲料和食物。

在妊娠期,由於胎氣盛而化火,民間有“產前一盆火”之說。孕婦的飲食應兼顧母嬰,即要加強營養,滿足胎兒發育需要,又要避免過食肥甘厚味、辛辣生火之品,否則母體的熱毒可波及胎兒。

而“產後多虛”,脾胃運化功能較弱,飲食應以溫補為主,忌食寒涼、生冷。還應少食多餐,避免暴飲暴食,禁食煎炸堅硬難消化之品。

總之,健康狀態下適當忌口對於增強體質、預防疾病有積極的意義;疾病狀態下注意飲食禁忌,又能夠促進疾病的康復。因此,飲食禁忌作為養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冬季屬腎,冬食深則腎氣旺,上述情況均可造成內臟功能失去平衡而導致疾病發生。除了動物內臟以外,按照五畜與五臟的對應關係,有些肉類在特殊季節也應禁食。如夏季不要吃羊肉、狗肉等溫熱生火之品,否則會加重裡熱,破壞體內陰陽平衡。

服藥飲食宜忌

一般情況下服用中藥要禁食生冷、油膩,其原因主要是生冷、油膩可以影響脾胃的運化,不利於藥物的吸收,甚則會引起腹瀉,導致無法確定腹瀉是藥物引起,還是食物引起,進而干擾醫生對藥物作用的準確判斷。如果所服藥物本身就具有瀉下作用,則生冷油膩之物會造成腹瀉加重。服藥期間還應禁醇酒厚味以及辛辣上火之品,避免引起內熱,食物所化之熱可以抵消藥物的清熱作用,或加重藥物溫補作用。

特殊生理期的飲食宜忌

女性在月經、妊娠、產後等特殊的生理時期,飲食也有禁忌。中醫認為,人體血的運行與自然界水的運行相似,遇寒則凝,得溫則行。在月經期若過食生冷飲會造成寒邪入血海(即子宮),使血凝不通,出現痛經,甚則閉經,因此經期應禁食寒涼飲料和食物。

在妊娠期,由於胎氣盛而化火,民間有“產前一盆火”之說。孕婦的飲食應兼顧母嬰,即要加強營養,滿足胎兒發育需要,又要避免過食肥甘厚味、辛辣生火之品,否則母體的熱毒可波及胎兒。

而“產後多虛”,脾胃運化功能較弱,飲食應以溫補為主,忌食寒涼、生冷。還應少食多餐,避免暴飲暴食,禁食煎炸堅硬難消化之品。

總之,健康狀態下適當忌口對於增強體質、預防疾病有積極的意義;疾病狀態下注意飲食禁忌,又能夠促進疾病的康復。因此,飲食禁忌作為養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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