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乳腺癌發病的病因有:遺傳因素、生育因素、產後哺乳、初潮和絕經年齡、飲食原因、肥胖。
1、遺傳因素, 在家族中有乳腺癌的患病史的會有很大的因素遺傳給後代。 尤其是雙側的乳腺癌患者和發病年齡比較小的人。 因為這些婦女發生乳腺癌的危險是一般女性的9倍, 可能和遺傳因素有關係。
2、生育因素, 乳腺癌的發病是隨著第一次生育年齡推遲而增高的, 如一個婦女20歲前足月生產, 其乳腺癌的發病率僅是第一次生育年齡在30歲以後的1/3。
3、產後哺乳, 產後會降低婦女患有乳腺癌的危險性, 而且第一胎哺乳時間越長,
4、初潮和絕經年齡, 女性月經初潮年齡, 絕經年齡和乳腺癌的發病也有關係。 女性初潮年齡低於13歲其發病的危險性比初潮年齡大於17歲的高2.2倍;而絕經年齡大於55歲者比小於45歲者危險性增加1倍。
5、飲食因素, 經常高脂肪的飲食也會導致乳腺癌的發生, 隨著現在生活條件越來越好, 高脂肪食物攝入量增加, 也是會導致女性乳腺癌發病率逐步的增高。
6、肥胖, 尤其是絕經後肥胖的女性, 患有乳腺癌的風險性更高。 所以中老年婦女一定要控制體重, 少吃肉類、油炸食品、黃油、乳酪和動物脂肪。 同時還要經常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