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應在現場進行,
首先扼要地瞭解傷情,
先查生命體征,
後查局部傷情,
以確定損傷性質、部位和範圍。
要觀察有無呼吸道阻塞、呼吸困難、紫紺、異常呼吸等現象;注意病人有無休克;有無傷口出血及內出血;注意病人的精神狀態,
有無瞳孔、眼、耳、鼻出血,
及顱腦損傷體征;有無胸、腹、盆腔內臟損傷;有無脊髓、周圍神經損傷及肢體癱瘓,
注意肢體有無腫脹、疼痛、畸形及功能喪失表現,
確定是否有骨折及脫位。
急救處理應包括:
①保持呼吸道通暢。
②防止休克。
嚴重或多發骨折及合併有其他創傷病人更易休克,
要注意預防,
更要早發現,
早處理。
防止休克包括:止痛,
固定患肢有止痛、止血、減輕組織損害和休克的作用;止血,
內或外出血為損傷性休克主要原因,
不加以控制會加重休克,
一般傷口局部加壓包紮,
即可止血。
對於四肢大出血,
不能控制者,
可上止血帶,
但綁紮的部位要正確,
鬆緊要合適,
否則會加重出血,
上止血帶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二小時,
應每隔一小時左右放鬆一次,
但不可冒再次大出血危險,
輕易將止血帶放鬆。
在可能條件下,
應立即輸液、輸血和給氧。
③骨折肢體臨時固定:上肢骨折主要用夾板固定,
用三角巾懸吊,
並將傷肢用繃帶固定在胸壁上;下肢骨折主要用半環湯瑪斯架固定或綁在健腿上,
膝以下骨折固定在小夾板上;疑有脊柱及骨盆骨折損傷時,
應儘量避免骨折處有移動,
以免引起或加重損傷。
不論病人是仰臥或俯臥,
儘量不變動原來位置將四肢理直,
準備好硬板擔架後,
由兩人輕輕將病人滾翻到木板上仰臥,
用寬布帶捆在擔架上。
如骨折位於頸部,
則一人必須把住下頦和枕部略加牽引。
滾翻時脊柱應保持中立位。
腰或頸下墊一小布卷則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