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癌的隨機對照研究結果尚不能證明淋巴因數活化的殺傷細胞(LAK)、腫瘤浸潤性淋巴細胞、y干擾囊治療轉移性腎癌有效。 日前a-干擾素或(和)白細胞介素2 為轉移性腎透明細胞癌治療的一線治療方案, 有效率約為15%。 1L-2和干擾素的多種劑量和多種組合方案已有多組隨機研究。 這些研究顯示高劑量II/2的有效率高於低劑量。 儘管毒性反應較大, 但部分患者可獲長期緩解而受益。
中華醫學會泌尿外科分會《腎細胞癌診治指南》對IFN-a推薦治療劑量:IFN-a, 9M IU/次, 肌內或皮下注射, 3次/周, 共12周。 可從3M lU/次開始逐漸增加, 第1 周每次3M IU, 第2周每次6M lU,
治療期間每週檢查血常規1次, 每月查肝功能1次, 白細胞
小劑量方案1 :IL-2 2.5×105IU/kg 皮下注射, 第1 周應用5 天, IL-2 1. 25X105IU/kg 皮下注射, 每週應用5 天, 連用6 周, 每8周為一週期。 小劑量方案2:18M lU/d皮下注射, 每週應用5天, 連用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