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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肥不宜作藥材種肥

中藥材是特殊的農作物, 在栽培中若使用化肥不當, 易出現燒芽、燒苗現象, 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因此, 不宜將三類化肥作為中藥材在拌種時的“種肥”。

一、含有毒害作用的肥料尿素在農作物生產過程中, 常生成少量的縮二脲。 該物質的含量超過2%, 對種子和幼苗就會產生毒害。 另外, 含氮量高的尿素分子也會透入藥材種子的蛋白質分子結構中, 使蛋白質變形, 影響種子的發芽。

二、含有害離子的肥料(1)氯化鉀、氯化銨。 此類化肥含有氯離子, 施入後會產生水溶性的氯化物, 對種子發芽和幼苗的生長不利。

(2)硝酸銨、硝酸鉀。 含有硝酸根離子, 對種子發芽影響很大。

三、含有腐蝕作用的肥料如碳酸氫銨和過磷酸鈣。 若用此類化肥作中藥材栽培時的種肥, 對種子的發芽和幼苗都會產生嚴重危害。 如因土質差, 一定要用此類肥料, 可將其施在溝下或底層, 上面覆蓋一層細土後再撒播藥材種子, 也可將過磷酸鈣與土雜肥混合均勻後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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