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醫糖尿病概念引進至今, 中醫關於糖尿病的認識與研究, 尤其是糖尿病的主體——2型糖尿病, 無論在臨床或實驗方面, 已是碩果累累並且逐步深入。 然而, 在疾病的歸屬上, 絕大多數臨床醫生卻始終把糖尿病等同於古代消渴病, 始終按照消渴病理論辨治糖尿病。 新藥研發的近半個世紀, 基本上是以傳統消渴理論為指導, 開發了近百種治療消渴的中成藥, 但絕大多數並沒有明確的降糖療效, 以至中醫界自身也普遍認為中醫不能獨立降糖, 只能輔助降糖。 實際上, 2型糖尿病與消渴是不完全等同的,
臨床表現不同
“三多一少”(多食、多飲、多尿、消瘦)是消渴的典型臨床症狀, 是消渴的主症, 而現代2型糖尿病大多數並不表現典型的“三多一少”症狀。 我們曾對 5465例社區人群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共篩查出1028例糖尿病患者, 其中僅13%具有典型“三多一少”症狀, 無典型症狀者多達898例, 占 87%;1028例糖尿病, 肥胖者727例, 占72.7%, 非肥胖者僅占27.3%。 肥胖2型糖尿病已成為2型糖尿病的主體人群, 三多一少已不再是2型糖尿病的特徵表現, 在臨床表現上, 現代2型糖尿病較古代消渴已發生了很大改變。
診斷方法不同
在古代理化檢測手段匱乏的情況下, 症狀診斷成為唯一的診斷方法。
消渴只是2型糖尿病一個自然病理階段
任何疾病的自然發展都是一個完整的時空過程, 並且對於慢性疾病, 在沒有干預的情況下, 由於正邪的鬥爭, 正氣的耗損, 疾病的發展必然經歷由實到虛的發展過程。 糖尿病是一個完整的疾病, 在病程上分為早期、中期以及晚期併發症期, 早期以實證為主, 至中期逐漸發展為虛實相兼, 至晚期則演變為以虛證為主。 這種發展變化過程也符合現代醫學所認識的糖尿病自然病理過程是由胰島素抵抗發展為抵抗與胰島細胞受損共存, 到最終的胰島細胞衰竭。 因此, 我們根據糖尿病的臨床特點將其自然歷程總結為鬱、熱、虛、損四個由實至虛、逐漸演變的階段。 而古人所論消渴以虛證為主, 無論陰虛、氣虛, 亦或陽虛,
核心病機不同
肥胖2型糖尿病是消渴之前的階段, 其發展演變經歷了由肥胖到肥胖型糖尿病最終到消渴的過程, 這個過程與《素問·奇病論》“脾癉……此肥美之所發也,
主要治法不同
肥胖2型糖尿病與消渴的核心病機及主要證候表現不同決定了二者的主要治法不同。 對於以陰虛燥熱為本的消渴,滋陰清熱是其主要治法;而對於以中滿內熱為核心,以肥胖為特徵的肥胖2型糖尿病,開鬱清熱法則是其主要治法。我們針對中滿內熱的兩個主要證候表現——肝胃鬱熱證和胃腸實熱證開展了兩項單純中藥與安慰劑及一線降糖西藥對照的前瞻性、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試驗,肯定了開鬱清熱法治療肥胖2型糖尿病的臨床療效,並最終確證了單純中藥的獨立降糖作用。因此說,肥胖2型糖尿病與消渴的主要治法不同,傳統的滋陰清熱法不適合現代肥胖2型糖尿病的治療。
通過以上幾方面的比較,我們可以明確,2型糖尿病與消渴是不完全等同的。糖尿病是獨立的疾病,是一個完整的動態發展過程,而消渴僅是這個過程中一個相對靜止的階段,在沒有治療措施干預的情況下,2型糖尿病的發展可能要經歷消渴階段。實際上,就消渴而言,古人已積累了豐富的診治經驗,消渴理論體系用於指導糖尿病消渴階段的臨床治療依然行之有效,但對於消渴之前的脾癉階段,也就是肥胖2型糖尿病,古人因無從認知,故對其論治亦相對較少。
由於對消渴與2型糖尿病的認知存在偏差與混淆,絕大多數臨床醫師始終以消渴理論指導2型糖尿病的全程治療,而這種治療上的錯位與偏差必然難收佳效。因此,對於2型糖尿病的中醫治療,我們應糾正認識誤區,在尊重臨床客觀事實基礎上,不斷探索與實踐,唯有在正確的理論體系指導下,才可能實現臨床療效的重大突破。
對於以陰虛燥熱為本的消渴,滋陰清熱是其主要治法;而對於以中滿內熱為核心,以肥胖為特徵的肥胖2型糖尿病,開鬱清熱法則是其主要治法。我們針對中滿內熱的兩個主要證候表現——肝胃鬱熱證和胃腸實熱證開展了兩項單純中藥與安慰劑及一線降糖西藥對照的前瞻性、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試驗,肯定了開鬱清熱法治療肥胖2型糖尿病的臨床療效,並最終確證了單純中藥的獨立降糖作用。因此說,肥胖2型糖尿病與消渴的主要治法不同,傳統的滋陰清熱法不適合現代肥胖2型糖尿病的治療。通過以上幾方面的比較,我們可以明確,2型糖尿病與消渴是不完全等同的。糖尿病是獨立的疾病,是一個完整的動態發展過程,而消渴僅是這個過程中一個相對靜止的階段,在沒有治療措施干預的情況下,2型糖尿病的發展可能要經歷消渴階段。實際上,就消渴而言,古人已積累了豐富的診治經驗,消渴理論體系用於指導糖尿病消渴階段的臨床治療依然行之有效,但對於消渴之前的脾癉階段,也就是肥胖2型糖尿病,古人因無從認知,故對其論治亦相對較少。
由於對消渴與2型糖尿病的認知存在偏差與混淆,絕大多數臨床醫師始終以消渴理論指導2型糖尿病的全程治療,而這種治療上的錯位與偏差必然難收佳效。因此,對於2型糖尿病的中醫治療,我們應糾正認識誤區,在尊重臨床客觀事實基礎上,不斷探索與實踐,唯有在正確的理論體系指導下,才可能實現臨床療效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