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除幹鮮果品和較少的蔬菜可以直接食用外, 一般都必須根據患者口味和食療的需要, 確定食品的用法, 製成不同的食品類型以供食用。 食療食品的類型繁多, 常用的有米飯、粥、湯羹、菜肴、湯劑、飲料(鮮汁)、酒劑、散劑、蜜膏(蜜餞)、糖果等。
一、米飯
以粳米、糯米為主, 加入其他食物或藥物, 如大棗、龍眼肉、山藥、黨參等, 經蒸煮而成。 一般主要具有補氣益脾或養血的作用, 如八寶飯、姜汁牛肺糯米飯、參棗米飯等。
二、粥
以粳米、糯米、粟米等糧食為主, 或酌加其他食物或藥物, 加水煮成半流質狀(稀粥)。 若加人的食物或藥物不宜同煮,
三、湯羹
湯羹是菜肴的一種形式。 以肉、蛋、奶、魚、銀耳等食物為主, 或適當配入其他藥物, 經煎煮或熬燉等方法烹製而成。 在製作時可根據食物的滋味、性能加入適量的糖或鹽、醬油、薑、椒等佐料。 在食療中湯羹主要起補益滋養作用, 如銀耳羹、龍眼蓮子羹可養陰潤肺, 佛手阿膠羹舒肝養血柔肝。
四、菜肴
所用食物十分廣泛, 如蔬菜、肉類、禽蛋、魚、蝦等。 品種繁多, 製作方法多樣, 如涼拌、蒸、炒、鹵、燉、燒等方法。 製作菜肴時一般都要加人適量的調味品,
五、湯劑
以食物或藥物加水一同煎煮, 濾取煎液而成。 加水要適量, 除氣味薄、不宜長時間煎煮的食物外, 一般要煎煮2~3次, 將分別濾取的煎液混勻, 分2~3次飲用。 如赤小豆鯉魚湯、當歸生薑羊肉湯等。
六、飲料(鮮汁)
一般用酸甜或清香、微苦之類的食物、茶料, 或添加藥物, 加用清水煮沸或用沸水浸泡等法制成。
七、酒劑
一般是將食物或藥物用白酒或黃酒冷浸或加熱浸漬, 製成澄明液體。 也有用糯米等與其他食物或藥物同煮, 加酒麴發酵製成, 即米酒。 食療性飲用酒, 以含乙醇量在5~10度為好。 酒是藥食兩用之品, 有散寒、活血、溫胃、助藥力之功, 因加用食物或藥物的不同,
八、散劑
是將食物曬乾或烘乾、炒脆後, 研磨成細粉末。 一般選用穀物、乾果之類的食物, 也可加入適宜的藥物, 用沸水沖調成糊狀, 加糖或鹽等調味食用。 不適口者, 以溫開水或米飲(米湯)送服。 散劑食用方便, 如枸杞疰夏荼、瓜蔞薤白荼、橘皮內金散等。
九、蜜膏(蜜餞)
蜜膏一般選取滋養性食物加水煎煮, 取汁液濃縮至一定稠度, 然後加入煉製過的蜂蜜或白糖、冰糖, 再濃縮至呈半固體狀。 食用時用沸水化服。 蜜膏主要具有滋養潤燥作用, 如桑椹地黃膏、羊髓蜜膏均可滋補肝腎。
蜜餞一般選用水果或瓜菜等, 加水或藥液適量煎煮,
十、糖果
以白糖、紅糖、飴糖等為主要原料, 經過加水熬煉至較稠厚時, 再摻入其他食物的汁液、浸膏或粗粉, 攪拌均勻, 再繼續熬至挑起細絲狀而不粘手為止, 待冷將糖分割成塊狀。 也可用制熟的食物與熬煉好的糖混合加工而成。 糖果可嚼食或含化。 其作用也較廣泛, 如薄荷糖可清熱潤燥利咽, 杏仁芝麻糖能潤腸通便。
除以上常用的劑型之外, 還有糕點、麵條、包子等多種形式。 因此在具體運用時, 應根據病證的需要,結合患者的飲食習慣,靈活掌握。
應根據病證的需要,結合患者的飲食習慣,靈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