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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範發佈

國家衛生計生委11月25日公佈《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範》, 從院前醫療急救、醫院急診科和重症醫學科三個環節入手, 明確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中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範。

該規範包括三個部分:一是急救的範圍和流程, 指導對患者病情進行判斷以實現分級救治, 能為患者贏得寶貴的時間;二是常見急危重傷病的判別標準, 涵蓋了絕大多數臨床常見的急危重傷病, 有助於快速診斷;三是急救的診療規範, 作為指導臨床實際操作的指南, 包括最基礎的臨床操作和用藥指導,

簡單實用。

規範對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體征和收治範圍作了明確規定, 體現了“緊急”“必須”和“基本”, 即只是針對各種急危重傷病的最基礎和最必需的治療手段, 而不追求急救技術的高精尖, 也不考慮生命體征平穩後的下一步治療;針對病情嚴重程度不同, 規範在院前急救、醫院急診科和重症醫學科三個環節體現了救治手段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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