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衛生部、教育部日前制定並印發《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標準(試行)》。 將在3年內, 為基層培養掌握中醫全科醫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熟悉社區常見病、多發病中西醫診斷、治療、預防和隨訪工作, 能夠熟練運用中醫適宜技術開展社區衛生服務的中醫類別全科醫生, 將以維護和促進健康為目標, 向個人、家庭與社區居民提供綜合性、協調性、連續性的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
培養對象是擬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全科醫療工作的中醫學(含中西醫結合)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標準》要求, 規範化培養以提高中醫臨床和公共衛生實踐能力為主, 在省級及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認定的培養基地進行。 參加培養人員在培養基地臨床各科及公共衛生、基層實踐平臺逐科(平臺)輪轉。 分理論學習(1個月)、臨床輪訓(26個月)、基層實踐(6個月)三部分。
理論學習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統一組織, 各培養基地具體實施, 採用面授和遠端教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集中授課;臨床輪訓期間,
學員在臨床輪訓和基層實踐期間, 選擇臨床學術專長具有特色,
《標準》指出, 各省級中醫藥、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科學編制本省(區、市)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年度培養計畫和中長期培養規劃, 並將其納入本省(區、市)全科醫生年度培養計畫和中長期培養規劃之中, 於每年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培養計畫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