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期延長。 晚期癌症或手術、放化療結束後出現轉移、復發者, 其生存期短者3個月, 長者僅一年。 若能及時服用中藥, 其生存期均可得到延長, 短者2年, 長者6年甚至十餘年或更長;
2.生存品質提高。 晚期癌症, 或癌症轉移、復發者只要堅持服用中藥, 其種種不適, 包括症狀及體征均可迅速得以改善, 即使惡液質狀況也可減輕。 大多經中藥治療半年到一年後體力恢復, 飲食正常, 生活不但能自理, 並能戶外鍛煉, 不經點明外人甚至無法相信其是癌症病人;
3.腫塊依然存在。 雖經手術但腫塊無法切除, 雖然經過放化療但腫塊未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