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螺旋體感染並非病毒感染。 螺旋體是介於細菌與原生動物之間的單細胞原核微生物, 細胞非常細長、螺旋狀、柔軟而且易彎曲、無鞭毛, 但能作特殊的彎曲扭動或象蛇一樣的運動, 繁殖方式為二分裂。 那麼, 梅毒到底有哪些用藥原則?
早期梅毒用藥原則:
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 每日1次, 肌注, 連續15天, 總劑量為1200萬單位。 青黴素的皮試與注射宜到醫院做。 若有青黴素過敏史, 可改為四環素, 每次500毫克, 每日4次, 口服, 連服15天, 亦可用強力黴素, 每次100毫克, 每日2次, 口服, 連服15天。
晚期梅毒用藥原則:
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
心血管梅毒用藥原則:
凡心血管梅毒病人, 應住院治療。 若有心衰, 待心功能代償恢復正常後, 從小劑量開始注射青黴素, 如水劑青黴素G, 第1天10萬單位, 每日1次, 肌注;第2天10萬單位, 每日2次, 肌注;第3天20萬單位, 每日2次, 肌注, 自第4天起每日肌注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 連續15天為l療程, 共2療程。 療程間隔為2周, 在接受青黴素前1天, 可口服強的松, 每次10毫克, 每日2次, 連服3天。
神經梅毒用藥原則:
凡患有神經梅毒, 亦應住院治療。
先天梅毒用藥原則:
早期先天梅毒:普魯卡因青黴素G, 每日每千克體重5萬單位, 肌注, 連續注射14天。 晚期先天梅毒:普魯卡因青黴素G, 每日每千克體重5萬單位, 肌注, 連續10天為1療程, 停藥1周, 可再注射1療程。
先天梅毒患兒的注射用藥一定要在醫院進行。 對青黴素過敏者, 可改用紅黴素治療, 每日每千克體重7.512.5毫克, 分4次服, 連服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