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臉部色素痣, 以下情況可考慮手術切除:
1、初步確定為交界痣, 或有惡性變前驅症狀者, 如顏色改變, 病損範圍擴大, 出血及炎症變化等。
2、 範圍較大、表面粗糙、有結節、長毛等影響外觀者。
常用的手術方法為切除縫合術, 適用於面部交界痣、皮內痣、混合痣, 面積較小, 色素痣切除後可直接縫合者。 以額部痣切除縫合術為例簡介如下:
在痣周緣正常皮膚上設計梭形切口, 其長軸與皮紋一致。 楔形切除色素痣所累及的皮膚組織和少量正常皮下組織, 以使縫合後的切口比較平整。 如痣面積較小, 可直接用3/0不吸收線作皮內縫合。
注意要點:
1、切口應距肉眼可見痣色素周緣1~2mm處, 以免切除不徹底而局部復發。
2、應呈楔形切除病理組織及部分正常皮下組織, 如此縫合後切口對合嚴密, 表面平整。
3、面積較大的皮內痣, 如一次完全切除不能拉攏縫合者, 可分次手術切除, 兩次手術間隔一般為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