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女兒的口袋裡不知怎麼跑進了幾支幼稚園的蠟筆;小朋友的玩具神不知鬼不覺地竟成了你兒子的囊中之物;你的孩子進了商店就順手牽羊拿走點東西——這種小偷小摸的事兒在孩子中間可能是司空見慣的。 然而道理不在於偷的東西值幾個錢, 而在於這種行為背後的思想根源。
孩子對偷竊的看法取決於父母對此種行為的反應以及孩子成長的各個年齡段。 一般來說, 很小的孩子的想法是, “我的是我的, 他們的也是我的。 ”小孩子拿其夥伴玩具時並沒有預謀和惡意。 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對希望得到某件東西與有權得到這件東西的區別尚混沌不清。
在孩子進幼稚園之前, 他們通常都有了私有意識而且認識到必須拿錢來買商店裡的東西。 這是一個需要幾年時間才能理解的概念。 直到他們上小學時, 他們才具有了自我控制能力以免隨心所欲地拿他們想要的東西。
認真對待小偷小摸的行為是十分重要的, 儘管那不一定是以後淪為犯罪的一步。 不僅差不多所有的成年犯人都能回憶起小時候偷東西的往事, 就連遵紀守法的成年人對他們年幼時所幹的這種事也會記憶猶新。 兒童心理學家在對引起青少年和成年偷竊行為問題的早期因素的研究中發現,
小孩子為自己偷竊行為辯解的方法是說他想要那些東西, 而較大的孩子和青少年則以其他方式來為自己開脫。 這說明他們意識到社會規範的存在, 在道德方面已有所進步。 在有些學齡兒童中, 小偷小摸常常是為了引起他人的關心。 如一再偷商店的東西可能是求助信號, 尤其是在孩子不掩蓋他們偷的東西的時候。 也有許多孩子想通過偷東西引起父母的注意, 而他們的父母往往忽視了這種現象。
此外, 還有由於不給孩子零用錢, 或由於別的小朋友唆使而行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