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歧視, 簡言之, 指不平等地看待, 這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 不要說疾病引起的生理缺陷, 就是貧富差距形成的階層分化, 都會形成歧視。 而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視”, 實際上不同於因貧富和等級差上受到的不平等看待, 應該屬於對一種“不治之症”的恐懼, 由這種恐懼引起的敬而遠之或防範于未然。 這於普遍社會意識而言, 幾乎無可厚非。
而即使在社會不公普遍存在的現實下, 也不意味著可以忽略對特殊人群的歧視。 關心和維護愛滋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權益, 具體到保障愛滋病毒感染者的就業權利,
其實, 愛滋病毒感染者受到的就業歧視, 無非是在各種就業歧視中, 看上去“有章可循”的一種, 因此, 反而在糾正這種就業歧視時, 同樣顯得有章可循。 於是, 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就業歧視涉及到各行各業, 受到歧視的原因也各式各樣。 那麼, 就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維權而言, 教師行業不宜作為反就業歧視的首選。 為何筆者稱其為“首選”?因為, 天下公機構負責人程淵表示:“教師行業向艾滋感染者打開大門, 這表明針對艾滋感染者的歧視堅冰正在消融。 ”把教師行業作為消融對艾滋感染者就業歧視的破冰之舉, 至少有點不諳世事。
首先, 教師不是一個普通職業,
其次, 教師這個職業, 是人與人接觸最頻繁、最密切的。 雖然從病理學上基本認定愛滋病毒的傳染途徑, 但作為必要的預防, 理應避開學校這種人員密集的地方。 何況, 教師面對的學生, 都是年輕一代, 就算重點保護, 也是社會的共識。
再則, 在人們對愛滋病還談虎色變的普遍認知下,
因此, 在不少普通行業都不願意接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社會困境下, 把教師行業作為反就業歧視的首選是不妥的, 而且, 最近發生的校長和教師性侵在校學生事件, 已經給教學環境蒙上陰影, 家長們更有理由擔憂, “萬一病毒攜帶者心理有問題, 或者在工作生活上遇到不如意, 影響到學生, 甚至拿學生洩憤, 怎麼辦?”凡此種種, 筆者以為, 教師行業不宜作為反就業歧視的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