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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維持治療與加強治療

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患者經誘導緩解後, 體內仍有微量殘留白血病細胞, 如突然停藥則很快復發, 故需要繼續維持治療, 同時交替輪換使用加強治療有助於防止產生耐藥性。

1、維持治療時間及原則: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患者維持治療需要較長時間, 如強烈化療會導致嚴重骨髓抑制、免疫功能低下和臟器損害, 應避免使用蓄積毒性較大的藥物。 維持時間主要根據化療方案的設計而定, 目前尚無統一標準, 一般為2年半到3年半, 高危患者持續時間可適當延長。

2、加強治療時間及原則:維持治療期間可間歇重復原誘導方案,

即“再誘導”或“小加強”, 並定期給予衝擊性加強治療。 強化治療的間隔時間一般在1年內每3個月1次, 以後逐漸延長。

Tips:維持治療與加強治療的常用方案

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患者目前維持治療多用MTX每週20mg/m2, 靜脈或口服, 靜脈或口服, MP50~75mg/(m2.d), 口服, 連用2周後再用原誘導方案強化一周。 加強治療目前多用VM26每次150mg/m2, Ara-C每次300mg/m2, 共用2次, 間隔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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