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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結核藥可間歇給藥

結核病是一種慢性而又容易復發的疾病。 當病灶穩定後, 其硬結或空洞閉合後的一段時間內, 仍會有結核菌殘留, 如果過早停藥, 往往易造成復發。 因此, 一般無空洞的病人, 病情穩定後還需再服藥一年。

病菌陰轉, 空洞閉合後也應繼續用藥一年半以上。 臨床觀察發現, 雷米封(異煙肼)連續每天服藥, 極易產生耐藥性。 而採用有規律的每隔幾日用藥一次(稱為間歇療法), 則更具有優越性。 因為間歇給藥用藥次數大為減少, 方法簡便, 價格實惠, 而且副作用又大為減少。

抗結核藥對於繁殖狀態的結核菌殺滅和抑制作用最強,

對處於靜止狀態的結核菌效果較差。 然而結核菌與較高濃度的抗結核藥接觸後, 它的生長繁殖就會有一段時間處於抑制狀態。 例如異煙肼或乙硫異煙胺與結核菌接觸24小時後, 結核菌即出現5~7天的延緩生長期。 我們就利用這個最大限度的生長延緩期, 作為給藥間隔的最大限度, 一般不超過7天。

間歇給藥可分為不完全間歇療法和完全間歇療法兩種:

①不完全間歇療法, 就是在同一結核病人使用二聯或三聯抗結核藥時, 有的藥採用幾日給藥一次, 有的藥則是每日給藥。 如鏈黴素每週注射1~2次, 雷米封則每日給藥。

②完全間歇療法, 就是同一病人的抗結核藥都是每隔幾日給藥一次。 但多數情況下, 開始時,

每日給藥, 強化治療一段時間後, 才改用間歇療法。

可用於間歇療法藥物有雷米封、鏈黴素、利福平、乙胺丁醇、乙硫異煙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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